第五届上海杯象棋大师公开赛正赛补充规定
一、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小组一局单循环赛
1.分组:男子分A、B、C、D共四组(每组6人),女子分A、B两组(每组6人)。
2.赛制:单循环一局制
3.用时:每方50分钟+20秒/步
4.计分:执行规则13.3款,胜3分、负0分、和1分。
5.抽签分组:
(1)男子组:海选赛第1名落A组、第2名落B组;第3-4名抽取圆球,落入对应的C和D组,第5-8、9-12、13-16、17-19名、第四届上海杯资格赛前两名和三名外卡选手依次分段抽取圆球落入对应的A、B、C、D四个组别。
(2)女子组:海选赛第1名落A组、第2名落B组;第3-4、5-6、7-8、9-10名和两名外卡选手依次分段抽取圆球落入对应的A、B两组。
6.对局秩序:分组后,男女各组选手按海选赛排名抽小组赛代号,依循环赛对局秩序表逐轮对弈。
7.晋级:男子组各组第1名晋级半决赛;女子组各组前2名晋级半决赛。
(二)第二阶段:半决赛、决赛
1.赛制:一局慢棋制,抽签定先后手,弈和则交换先后手加赛超快棋至分胜负。
2.半决赛对阵
(1)男子:A组第1VS D组第1,B组第1VS C组第1,胜者进决赛、负者争季军。
(2)女子:A组第1VS B组第2,B组第1VS A组第2,胜者进决赛、负者争季军。
3.比赛用时:慢棋每方50分钟+20秒/步,超快棋每方5分钟+3秒/步。
二、技术细则
(一) 走棋离手形成“自杀”判负;未离手判犯规1次。
(二)对局25回合内(含),无大子力消耗不得议和;双方不变作和(限3次循环),红方不变判负。
(三)漏记4着判犯规1次,漏记8着及以上判犯规2次;记录不完整、无法辨认者,提出“自然限着”“待判局面”审核,裁判不予受理。
(四) 超快棋阶段棋手无需记录,由裁判负责。
(五)慢棋、超快棋自然限着均为50回合,提出方“将、杀、捉”累计25着(“将军”仅计8着);超快棋自然限着审核可在对局终了(双方签字前)提出,属实判和,不属实以实际结果为准。
三、棋手须知
(一) 须佩戴有效证件,经安检入场;未按要求带证或拒配合安检,不得入场。
(二) 裁判长宣布开赛后,未到场就座者按弃权处理。
(三) 赛场、赛场卫生间等实行封闭管理,比赛期间离开规定区域,当即判负。
(四) 禁止携带手机、耳机等电子设备及各类手表、书写笔入场,违者判负。
(五)对局中需离座,须先举手示意并经裁判同意;离座原则上在对方行棋时间内,且不得观看其他台次对局,不听劝阻者记犯规1次。
(六)每轮比赛获胜方赛后需进行耳科检查。
四、其他规定
(一) 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媒体及嘉宾,入场前须将手机调至静音,关闭闪光灯。
(二) 每轮比赛领队、教练可在赛场指定观赛区拍照等,开赛15分钟后需离开赛场。
(三)未尽事宜,由裁判组根据规则精神处理。
五、名次与积分
(一) 赛事为中国象棋协会A级赛事,按《中国象棋协会竞赛积分排名办法(试行)》计算积分。
(二)本次赛事排名计算方式为:
1.男子组:正赛决第1-24名,未晋级正赛的海选赛选手从第25名顺延(如海选赛第20名为总排名第25名);选手弃正赛资格,晋级名额按海选赛排名顺延,弃权者按总排名第25名计(超1人则从第25名向后推)。
2.女子组:正赛决第1-12名,未晋级正赛的海选赛选手从第13名顺延(如海选赛第11名为总排名第13名);选手弃正赛资格,晋级名额按海选赛排名顺延,弃权者按总排名第13名计(超1人则从第13名向后推)。
竞赛裁判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