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三十三届象棋棋王赛、山东省第二届象棋团体赛暨山东省第二十七届“明波杯”象棋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棋类运动协会
烟台市体育总会
莱州市总工会
莱州市体育运动服务中心
二、协办单位:
润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烟台市象棋协会
莱州市棋类协会
三、承办单位:
莱州市工人文化宫
莱州明波棋院
四、赞助单位:
山东海洋明波水产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
2026年2月27日-3月1日(正月十一-正月十三)
竞赛地点:
莱州市新世纪大酒店
六、竞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象棋团体赛
七、竞赛组别:
成人组(少年棋手和女子棋手均可参加,12岁以下少年棋手单独奖励,)
八、参赛资格:
1.个人:山东省内象棋爱好者及青少年均可参赛(山东省以外注册及专业棋手禁止参赛)
备注:山东省棋类运动协会特邀棋手不受此限制。
2.团体:山东省内各市、县和县级市、区均可组队参赛。参加团体的所有队员必须为同一地市。少年组不单独设置团体。
九、参赛办法:
本次比赛采用个人+团体(队员总分制)模式,取同一团队中成绩最好的四名运动员名次相加确定团体名次。组队不符合要求或者人数不足四人的,只计算个人名次,不计算团体成绩。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名地区长期居住或者工作。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凡是报名参加团体比赛的,报名表必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十、竞赛办法:
1.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2.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暂定九轮。
3.比赛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4. 本次比赛计算等级分。
十一、报名方法: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9日。请统一使用组委会提供的报名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将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打款凭证连同电子报名表,统一发至指定邮箱并微信或短信确认。
邮箱:sdxqxh@163.com,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8678876377(微信同号)
注:每日9:00-18:00可致电咨询。
2.赛事服务费每人160元(含保险费10元)。
备注:打款时请标注地区、姓名。
打款成功后请将转账记录或截图连同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指定邮箱由组委会确认。
3.各参赛运动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推荐赛场酒店:新世纪大酒店,标准间每日270元(2人,含早餐),餐费每人比赛期间共五正餐(自助)计:300元;需安排食宿的棋手可提前联系新世纪大酒店,联系方式:
13792589636 0535-2200888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
比赛所设奖金及奖品由山东海洋明波水产有限公司出资赞助。
1.个人录取前十六名。
第一名:30000元(15000元现金+15000元明波海鲜卡);
第二名:16000元(8000元现金+8000元明波海鲜卡);
第三名:10000元(5000元现金+5000元明波海鲜卡);
第四至六名:4000元(2000元现金+2000元明波海鲜卡);
第七至十二名:2000元(1000元现金+1000元明波海鲜卡);
第十三至十六名:1000元(现金)
2.特设优秀少年奖,奖励年龄在12周岁以下的少年棋手(以身份证为准,201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含)。
优秀少年奖录取前六名,第一名颁发奖杯,第二-六名颁发证书。
第一名:6000元(3000元现金+3000元明波海鲜卡);
第二名:4000元(2000元现金+2000元明波海鲜卡);
第三名:4000元(2000元现金+2000元明波海鲜卡);
第四至六名:2000元(1000元现金+1000元明波海鲜卡)。
3.团队比赛录取前十名,颁发明波海鲜卡(第一至十名奖励依次分别为:10000元明波海鲜卡、6000元明波海鲜卡、3000元明波海鲜卡、2000元明波海鲜卡、2000元明波海鲜卡、2000元明波海鲜卡、1000元明波海鲜卡、1000元明波海鲜卡、1000元明波海鲜卡、1000元明波海鲜卡)。
(备注:个人奖励和团体奖励可重复领取。)
十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1.所有参赛运动员须于2026年2月26日17:30前至比赛现场(莱州市新世纪大酒店)报到,未及时报到者按弃权论。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269548709(微信同号)
2.交通路线:可乘坐高铁至莱州站下车,即可乘坐11路公交车到达大骋车站站点下车后向东步行80米即到,也可打车至莱州市新世纪大酒店,酒店院内有多个免费车位。
3.2026年2月26日晚上19:30-20:30在(莱州市新世纪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请各参赛运动员及时参加。
4.所有领队、运动员、裁判员有义务参加整个赛事流程(包括开闭幕式)不得中途无故弃赛,否则主办方可给予扣除部分奖金,取消下届参赛资格等处罚。
十四、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此项活动。
2.比赛期间如遇伤病或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十五、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1.裁判长、仲裁及部分裁判员由山东省棋类运动协会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2.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六、申诉事宜的规定:
1.运动员代表资格问题的申诉,必须在比赛的第三轮开赛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竞赛方面的申诉,必须在下一轮比赛前提出。
3.每次申诉须以书面形式递交仲裁委员会,并交申诉费500元,胜诉退还,败诉收缴。
4.严格执行赛风赛纪相关规定。如有作弊、协议棋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存在参赛资格问题等现象,一经查实,将酌情给予取消成绩、禁赛或通报批评等处理,取消成绩后由下一名顺延。组委会保留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的权利。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棋类运动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