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概况
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于2014年9月19日晚在徐州举行,闭幕式于2014年9月26日晚在淮安市举行。
第十八届省运会设青少年部、高校部和职工部。青少年部以省辖市为参赛单位,共设28个项目;高校部以省内高等院校为参赛单位,甲组设17项,乙组设13项;职工部以江苏省辖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和大企业工会为参赛单位,设13个项目。青少年部的各项比赛于开闭幕式期间,集中在徐州、淮安举行;高校部的排球比赛于开闭幕式期间在徐州举行,其他各项比赛先期委托有关高校承办;职工部的乒乓球比赛于开闭幕式期间在淮安举行,其他各项比赛先期委托有关市、县(市、区)政府承办。
各部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青少年部设代表团突出贡献奖、人才输送奖、进步奖和金牌、奖牌、总分名次奖;高校部设团体总分暨“校长杯”奖;职工部设优秀组织奖、最佳赛区奖和先进个人奖。开闭幕式期间,还将表彰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省科技先进集体和个人。
竞赛项目
(一)第十八届省运会设青少年部、高校部、职工部。
(二)青少年部竞赛项目:
设击剑、田径、举重、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柔道、自行车、跳水、射击、网球、花样游泳、艺术体操、拳击、武术(散打、套路)、摔跤、赛艇、蹦技(蹦床、技巧)、跆拳道、篮球、排球(含沙排)、足球、游泳、手球、曲棍球、棒垒球、射箭、橄榄球,共28项。
(三)高校部竞赛项目:
设甲组(普通本科高校)比赛项目设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篮球、排球(含沙排)、足球、游泳、棒垒球、健美操、定向越野、围棋、桥牌、舞龙舞狮、龙舟,共17项。乙组(高职高专院校)比赛项目设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网球、棒垒球、健美操、定向越野、跆拳道、舞龙舞狮、龙舟,共13项。
(四)职工部竞赛项目:
设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足球、游泳、排舞、中国象棋、围棋、桥牌、大众体育、拔河、龙舟,共13项。
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职工部
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上旬在淮安市洪泽县举办。
二、参加单位:各省辖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厅、局)和大企业工会。
三、竞赛项目:个人赛、团体总分。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4人(女性不少于1人)。
(二)运动员资格:按照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职工部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围棋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规定。
(二)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比赛二至三轮。
(三)排列团体名次。根据各参赛队4名运动员取得个人赛名次计算团体总分(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2分、第三名计3分…)总分少者,团体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个人名次优者列前。参赛不足4人,不计团体。
(四)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名额由赛区补充。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单项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数递减1名录取。报名不足3个单位,取消竞赛。
(二)团体录取前八名。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按照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制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按单项规程要求打印比赛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赛前一个月分别报至省总工会宣教部和赛区。
(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规定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保险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另行通知。
(二)各参赛队须根据《十八届省运会职工部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的要求,按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各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治疗费用自理。
(四)各参赛队应统一着装(运动服)参加开赛、颁奖仪式。
九、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江苏省总工会和江苏省体育局。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职工部
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中旬在苏州市举办。
二、参加单位:各省辖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厅、局)和大企业工会。
三、竞赛项目: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团体总分。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1人。
(二)运动员资格:按照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职工部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的规定。
(二)男、女个人赛分别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比赛二轮。
(三)排列团体名次。根据各参赛队3名运动员取得个人赛名次计算团体总分(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2分、第三名计3分…)总分少者,团体名次列前;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参赛不足3人,不计团体。
(四)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名额由赛区补充。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单项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数递减1名录取。报名不足3个单位,取消竞赛。
(二)团体录取前八名。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按照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制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按单项规程要求打印比赛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赛前一个月分别报至省总工会宣教部和赛区。
(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规定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保险费、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另行通知。
(二)各参赛队须根据《十八届省运会职工部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的要求,按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各参赛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治疗费用自理。
(四)各参赛队应统一着装(运动服)参加开赛、颁奖仪式。
九、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江苏省总工会和江苏省体育局。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