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丰都“仙女湖杯”象棋邀请赛
赛况报道
2014年重庆·丰都“仙女湖杯”象棋邀请赛
竞赛规程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围绕“生态涵养,绿色崛起”这一主题,为宣传澜天湖,宣传生态旅游,加强文化交流,推动经济发展,倡导和谐文明,提升宣传活动的组织能力,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本着繁荣文化活动和节俭务实两大原则,特举办2014重庆·丰都 “仙女湖杯”象棋邀请赛。
一、主办单位:丰都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丰都县棋类运动协会
三、赞助单位:丰都县新华书店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3—14日在重庆市丰都县仙女湖镇举行。
五、竞赛项目:象棋团体赛
六、参赛要求
1、参赛单位。本着务实节约原则,参赛单位主要邀请友邻区县。由丰都县棋类运动协会邀请,每队限报5人以内(包含5人),其中队员4人,领队(教练)1人,领队可由队员兼任。邀请的单位名单:忠县队、南川队、石柱队、长寿队、涪陵队、武隆队、丰都队、仙女湖镇队。
2、参赛队员资格。总的原则是必须具有参赛区县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山气候,性别不限。报到时以身份证为准进行资格审查。
3、比赛日程。各参赛队须在
4、比赛办法及名次录取:采用7轮积分编排。团队名次按四位棋手积分之和排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个人名次录取,按参赛队员所获积分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5、安全约定。各参赛队由自己负责交通工具。参赛队的一切安全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包括往返的交通安全、比赛期间的生活安全和人生财产安全等,原则上要求各参赛队自行购买保险。
七、奖励办法:
1、团体奖励:取团体前五名,分别奖励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第6-8名分别奖励组织奖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个人奖励:取个人前八名,分别奖励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名400元,第六名300元,第七名200元,第八名1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食宿安排:比赛期间由承办方负责,主办方统筹协调。往返路途期间由参赛队负责,组委会不收取报名费。
九、网络宣传报道:王钊远
十、设立丰都县“仙女湖杯”象棋邀请赛组委会
主 任:倪尔逊
副主任:陈 政 何华荣 余思明 林茂
成 员:王晓斌 陈殷 秦宗祥 魏麟 隆涛 杜荧峰
十一、裁判及工作人员:由秦宗祥担任裁判长,由魏麟、隆涛、杜荧峰为工作人员。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丰都县“仙女湖杯”象棋邀请赛组委会
2014年重庆·丰都“仙女湖杯”象棋邀请赛
补充规定
一、棋手签到:
各参赛队于
二、日程安排:
比 赛 日 程 |
时 间 |
地 点 |
棋手报到 |
9.12日17:30前 |
丰都仙女湖镇 |
开幕式 |
9.13日09:00时 |
丰都仙女湖镇 |
第一轮 |
9.13日09:30时 |
丰都仙女湖镇 |
第二轮 |
9.13日11:00时 |
丰都仙女湖镇 |
第三轮 |
9.13日14:00时 |
丰都仙女湖镇 |
第四轮 |
9.13日15:30时 |
丰都仙女湖镇 |
第五轮 |
9.13日17:00时 |
丰都仙女湖镇 |
第六轮 |
9.14日08:30时 |
丰都仙女湖镇 |
第七轮 |
9.14日10:00时 |
丰都仙女湖镇 |
颁奖仪式 |
9.14日11:30时 |
丰都仙女湖镇 |
离会 |
9.14日午餐后 |
|
三、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1象棋规则》(试行版)。
(二)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共7轮,每轮对阵由电脑软件编排。每局单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超时判负。
(三)团队名次按四位棋手积分之和排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相同者比较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按参赛队员所获积分排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区分:累进分(每一轮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手局数、对手分,如无法区分,则除去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如仍相同,除去第二轮得分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四、奖金设置:
按照《竞赛规程》执行。
五、其他规定:
1、自然限着40回合。提出方“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8着。
2、出现3个循环及以上的“待判局面”时裁判员才予受理。犯禁方须变着者在裁判员裁决后2个回合内必须变招,否则判负。符合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允许在2回合内变招,双方不变判和。
3、要求前5台以及裁判员指定的台次必须录谱。由胜方录谱,和棋由红方录谱。其他精彩对局鼓励录谱。未按时录谱(次轮开始前)记责任人犯规一次。
4、如出现简明定式和棋裁判员有权判和。
5、开赛20分钟内或者20回合内不准协议和棋,若遇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红方必须变招。
6、下列情形之一的记犯规1次。
(1)对方行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者其他干扰对方行为的;
(2)对局过程中无故擅停棋钟的;
(3)提议作和次数超过对方2次的;
(4)违反行棋规定一次的;
(5)没有走棋先按钟的;
(6)录谱责任人缺录一次棋谱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判负:
(1)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15分钟尚未到达其座位的;
(2)有意制造麻烦,无理取闹的;
(3)单轮犯规达到3次的;
(4)出现“不应将”、“送吃老将”等自杀情况的。
(5)擅自关闭计时钟的;
(6)违反行棋规定2次的;
(7)其他影响正常比赛秩序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取消比赛资格:
①为棋手支招的;②干扰比赛且不听劝阻的。
六、注意事项:
1、比赛结束双方主动找裁判在成绩表上签名认可。
2、严禁在赛场议论比赛对局或在赛场拆棋。
3、为保证赛场秩序,比赛时运动员应关闭手机或调整到振动状态。
七、此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者裁判长临场酌情处理。
八、此规定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2014年重庆丰都“仙女湖杯”象棋邀请赛组委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
2014年重庆·丰都“仙女湖杯”象棋邀请赛
参赛人员名单
涪陵队 领队:传 祥 队员:秦 缅、张 彬、蔡 红、魏光国
石柱队 领队:冉柏林 队员:刘成红、冉良平、谭 斌、袁会和
长寿队 领队:朱德金 队员:朱德金、叶成林、苏自勇、黄家干
忠县队 领队:秦兴华 队员:管朋云、周幼林、向育华、赵万生
南川队 领队:杨云波 队员:罗 一、李孝仁、张国良、李阳红
武隆队 领队:黄 政 队员:徐 均,卓 建,传建宏,廖长胜
丰都队 领队:王正模 队员:甘再祥、余元龙、何仁贵、代 睿
仙女湖队 领队:曾宪强 队员:许文章、周 杰、刘 政、陈明军
请参赛棋手注意:请带上长袖,山上有可能温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