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绿地杯”苏浙皖沪三省一市
第六届城市象棋比赛
暨芜湖市棋类协会象棋分会成立大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2日(星期三下午报到)~4日
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体活动中心 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镜湖世纪城
二、竞赛项目:象棋
成人个人兼团体
少儿个人
甲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丙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主办单位:安徽省象棋运动协会
芜湖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四、承办单位:芜湖市棋类协会象棋分会
芜湖市天星棋校
五、协办单位:芜湖市镜湖区文化馆
芜湖市南陵县棋类协会
芜湖市无为县棋类协会
芜湖市三山区棋类协会
六、竞赛规则:
1. 执行中国象棋协会2011年的象棋比赛规则。
2. 采用积分循环电脑编排制,共进行十一轮比赛。
3. 比赛时限:每方用时4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4. 开赛迟到15分钟,按判负论处。
5. 赛场内禁止吸烟,关闭手机和其它通讯工具等,如有违反,第一次违例、第二次判负。
6. 严禁各种电子设备作弊,一旦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报警处理。
七、参赛资格:
规定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内的业余象棋爱好者,不分男女(男子国家象棋大师及有等级分的男子专业棋手不接受报名、女子不限),个人均可凭身份证件报名参赛,团体各城市组选1-2支队,其中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4名。(个人和团体参赛棋手均必须三省一市籍贯。在三省一市内教棋、经商、出差、临时工作等,身份证却是其它地区籍贯的不接受报名参赛;团体人员必须本城市组队,以身份证为准,如有其它城市拼凑,团体名次、奖金一律取消;总人数限报成人200名、少儿200名)
八、名次区分方法:
1.个人成绩按积分排列名次,多者在前;如相同则比较对手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胜局数,多胜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则比较犯规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后手胜局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从最后轮起逐轮比较各轮的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
2.团体成绩按各队4人的个人名次分相加计算,名次之和少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比个人最佳名次、次名次,以此类推。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成人组:
1. 团体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2.个人录取前24名。(前8名颁发证书)
3.少儿组:各组各录取前16名(前8名颁发奖金)
各组奖金表 (单位:元)
组别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成人团体 |
4000 |
3000 |
2000 |
1500 |
1200 |
800 |
400 |
400 |
成人个人 |
3000 |
2000 |
1600 |
1200 |
1000 |
800 |
600 |
600 |
少儿个人 甲、乙、丙三组 |
分别500 |
分别400 |
分别300 |
分别200 |
分别100 |
分别100 |
分别100 |
分别100 |
成人组个人9至12名300元,13至16名200元,17至24名100元
十、经费:
1.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芜湖市棋类协会象棋分会会员免交报名费。
2.运动员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十、报名、报到: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9日截止。
报名方式(电话或短信):13155330246 崔厚峰(安徽省内) 13952828303 赵老师(安徽省外,苏浙沪)
报到时间、地点:10月1日17:00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馆。
汇款要求:请各队(个人)汇款后及时联系13155330246(崔老师)确定汇款金额。
汇款银行名称:中国银行
汇款帐号:6217856300000837313
汇款户名:崔厚峰
十一、交通线路
1、距芜湖火车站4公里。
十二、其他:
1. 凡参赛选手,每人均发精美纪念品一份。
2. 参赛选手在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若产生意外伤害(包括突发疾病),所引发的后果由参赛选手本人负责,与主办、承办单位无关,特此声明。
3.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2014年苏浙皖沪三省一市象棋大赛组委会
2014年9月15日
一、比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版》。
2、采用十一轮积分电脑编排。
3、各组别低于30人采用7轮电脑编排
4、各队团体人员报名截至为第二轮开始前。
5、第一轮同队员回避,其它各轮均不回避。
二、时限规定
1.每轮比赛时限4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2.裁判有权根据棋局进程和赛程随时进行限时,超时判负。
三、自然限着
1.采用40 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最多只计8回合。
2.自然限着由一方向裁判提出后开始计算。
3.自然限着由提出方累计,对方确认。
4.对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简单局势,裁判有权判和。
5、提和一方不得超过对方两次(如我提一次对方提一次,我方可提第二次)否则判犯规一次,再提判两次犯规,三次判输棋。
四、注意事项
1.摸子走子,摆正棋子需事先申明,行棋后(以手离开棋子为准)不得悔棋。
2.对方悔棋及犯规,应在自己行棋前提出,行棋后视为认可。
3.走棋后(已离手)形成帅(将)直接对面、主动送吃或没有“应将”,当即判负。
4.在同一局棋中,走棋后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等),第一次出现判犯规一次,第二次出现判负。
五、名次区分
1、团体录取前八名。
2、个人录取前24名。
3、少儿组:各组各录取前16名。
七、名次区分办法
1、个人名次: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直胜、后手局数。若仍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
2、团体名次:按各队4人的个人名次相加计算,名次之和少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比较个人最高名次,以此类推。
七、比赛纪律
1.自宣布开赛,逾15分钟未到场就座者,按弃权论处。连续弃权两轮者按退赛处理。
2.对局终了,要举手示意,由裁判员会同双方确认比赛结果,签字认可(输棋方签字,和棋双方签字)。
3.赛场内严禁吸烟,关闭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等如有违反,第一次判犯规,第二次判负。
八、未尽事宜,由裁判组根据规则酌情处理。
大会裁判组 201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