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陕西省象棋裁判员
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加强我省非奥项目体育赛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象棋裁判员的业务水平,适应省内象棋竞赛的要求。经我中心研究,举办陕西省象棋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象棋协会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5月30日至31日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204所文化宫(丈八东路南山门)。四、培训教师:
由陕西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指派。
五、培训对象及条件:
1、申请象棋一级裁判员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象棋二级裁判资格二年以上,身体健康者。
(2)在地市级比赛包括全省行业系统比赛中,担任过副裁判长及以上职务者。
2、申请象棋二级裁判员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象棋三级裁判资格二年以上,身体健康者。
(2)在区县级比赛包括全省行业系统比赛中,担任过副裁判长及以上职务者。
3、申请象棋三级裁判员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象棋运动并具有一定相关业务知识,身体健康者。
六、培训内容:
1、国家体育总局审定《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2、棋例。
3、等级分计算方法。
4、竞赛组织。
5、竞赛编排。
七、考试与结业:
本次培训采用闭卷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可申报一、二、三级裁判员,无三级裁判员证书的学员可在本次考试中对二、三级裁判员进行兼考(但须先通过三级裁判员考试)。
八、培训费用:
1、一级裁判员:500元/人
二级裁判员:250元/人
三级裁判员:150元/人
2、本次培训费用在报到时现场收取,学员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九、报到时间:
2015年5月30日8:30在西安市雁塔区204所文化宫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
参加裁判员培训的人员,考试合格后并颁发相应等级的裁判员证书,报到需交二寸彩照三张。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陈 磊 张 亮 田丽萍(13572270045)
邮 编:710054
电 话:(029)8785266 6
传 真:(029)87852356
地 址:西安市建西街99号301室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