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安徽省国际象棋等级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棋院
二、竞赛日期与地点:2009年5月28~30日在安徽省棋院举行。
三、参加单位:各市、县体育局、棋类协会、行业体育协会、棋类俱乐部、个人均可报名。
四、竞赛项目:国际象棋。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国际象棋最新竞赛规则。
2、采用瑞士制,比赛9轮,电脑编排。
3、组别设置:定级组、4~6级组、2~3级组。
定级组(最高可定三级):6级1.5分、5级3.0分、4级4.5分、3级6.0分。
4~6级组:5级1.5分、4级3.0分、3级4.5分、2级6.5分、1级7.5分。
2~3级组:2级5.0分、1级6.5分。
六、录取办法:根据中国国际象棋协会颁布的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试行)以及业余等级证书申办说明的有关规定,申请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称号。
七、证书发放:
1、凡达到升级规定的棋手,比赛结束后三个月内到安徽省棋院办理业余等级证书,逾期不办。
2、携带3张照片(2张2寸和1张1寸同版近期彩照)。
3、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以备填写申请表。
4、换证另需交原等级证书复印件。
八、报名与报到:
1、参赛人员请于5月25日前将报名表寄到安徽省棋院(地址:合肥市芜湖路97号;邮政编码:230001;电话:0551-2885054;传真:0551-2874073;联系人:吴昊),日期以邮戳为准。外地棋手自行安排食宿。参赛人员于比赛前一天至安徽省棋院报到。
2、报名费:100元/人。
各队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九、未尽事宜,由安徽省棋院另行通知。
二○○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