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广西城市象棋联赛补充规定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第一站:南宁市):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请各队于
三、组委会技术会议:
组委会技术会议定于
四、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双循环及临时定台制,序号在前的5人均为先手,序号在后的5人均为后手;每轮1—4台选手可更换,第5台选手固定。各队在每轮比赛的前一天晚上21时前将1—5台上场队员的名单交竞赛组,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五、棋手记录
1、比赛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则中记录判罚有关条款,棋手须完整地自行记录双方棋着,对局中棋手每漏记4着判犯规一次,每漏记8着(含)以上直接判犯规两次;
2、对局结束双方须认真复盘核对记录,并负责补正誊清。
六、自然限着:
1、本次比赛采用6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10着。
2、对局记录不完整或无法辨认的一方提出“自然限着规则”或双方“循环反复已达三次”等,裁判员不予受理。
七、棋例裁定原则:
1、对局中出现双方着法循环反复三次的待判局面,由一方提出要求裁决;
2、如双方循环反复局面明显超过三次且无实际意义,即使棋手双方都没有提出,裁判有权进行裁决;
3、被裁定变着方必须在两个回合内变着,否则判负。
八、和棋裁定:
1、一方提和,对方同意;
2、符合棋规中双方不变作和的规定;
3、限着和棋:限着从受理之时开始计算,双方60回合无吃子则可判和。限着未满一方超时则判超时者负;
九、 迟到时限:
比赛开始后,棋手逾15分钟尚未到场就座按弃权论处。
十、赛场纪律:
为了保证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八条要求,请所有参赛的运动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共同遵守。
1、佩戴证件,凭证入场; 2、保持安静,文明竞赛;
3、赛风端正,公平竞争; 4、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5、禁止吸烟,吐痰入盂; 6、关闭手机,讲普通话;
7、有序观棋,不要围观; 8、完成赛事,及时退场。
★比赛中,如棋手手机铃响,判犯规1次,如第二次再响,立即判负。
十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