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慈溪市首届象棋甲级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慈溪市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镇(街道)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横河镇 宗汉街道 桥头镇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五、参赛对象:
天元镇、宗汉街道、龙山镇、桥头镇、周巷镇、掌起镇、
横河镇、庵东镇、坎墩街道、观海卫镇象棋协会
六、竞赛项目:棋手组团体赛、领导组团体赛
七、参赛办法:
1、每场上场领导组2名,棋手组4名;领导组队员可以参加棋手组比赛,棋手组队员不能参加领导组比赛。
2、每队运动员(包括教练、领队)报名人数限10名,未入名单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棋手一届内只能代表一个单位。
4、参赛棋手资格:
棋手组队员按照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为所在镇,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工作单位为所在镇,以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
领导组队员按照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为所在镇,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在所在镇(及以上)象棋协会担任领导职务。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为单循环临时定台团体赛制。采用每四个月一次,每次赛三轮。详见联赛赛程表。
3、每场比赛棋手(棋手组合领导组)由各领队(教练)赛前15分钟前提交参赛棋手的名单和台次。
4、每方用时为一小时包干制,超时作负。每轮比赛对阵顺序按循环赛对局编排表(详见赛程表),对阵在前的第1台、第3台先走,序号在后的第2台、第四台先走。
5、比赛记分方法:比赛每场胜一局得2分,和一局得1分,负一局得0分。得分高者为本场获胜。胜者计场分2分,平者各计1分,负者计0分。
6、名次计算: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场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全队总局分、胜场、全队胜局、直胜、全队后手胜局、全队犯规,若仍无法区分名次时,各队选派一名棋手参加快棋进行区分,第一局每方10分钟,第二局每方5分钟,直至分出胜负。
7、比赛注意事项:
(1)、本次比赛的自然限着为40回合(提出方对非提出方的将军着数不计)。
(2)、提和:强势方(多一子以上局面领先)由于时限原因,必须在时限剩余2分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若对方无取胜可能的简单局面,只要己方未超时前提出均有效。
(3)、走棋后(已离手)形成帅(将)直接对面、主动送吃或没有“应将”、帅(将)听任对方吃,当即判负。
(4)、在同一局棋中,走棋后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出现判犯规一次,第二次出现即判负。
(5)、对局终了,要举手示意,由裁判会同双方确认比赛结果,办完手续及时离场。
(6)、每轮比赛,迟到15分钟(未到场就坐者),按弃权处理。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团体分别取前三名。
2、奖金设置:棋手组:第一名 6000元 第二名 4000元 第三名 2000元
领导组:不设奖金,1-3名实物奖。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慈溪市首届象棋甲级联赛 | |||
赛程表 | |||
主场 | 时间 | 轮次 | 对 阵 |
横河镇 (开幕式) | 2011年4月23日 | 第1轮 | 天元镇-观海卫镇,宗汉街道-坎墩街道,龙山镇-庵东镇,桥头镇-横河镇,周巷镇-掌起镇 |
第2轮 | 观海卫镇-掌起镇,横河镇-周巷镇,庵东镇-桥头镇,坎墩街道-龙山镇,天元镇-宗汉街道 | ||
第3轮 | 宗汉街道-观海卫镇,龙山镇-天元镇,桥头镇-坎墩街道,周巷镇-庵东镇,掌起镇-横河镇 | ||
宗汉街道 | 2011年8月 | 第4轮 | 观海卫镇-横河镇,庵东镇-掌起镇,坎墩街道-周巷镇,天元镇-桥头镇,宗汉街道-龙山镇 |
第5轮 | 龙山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宗汉街道,周巷镇-天元镇,掌起镇-坎墩街道,横河镇-庵东镇 | ||
第6轮 | 观海卫镇-庵东镇,坎墩街道-横河镇,天元镇-掌起镇,宗汉街道-周巷镇,龙山镇-桥头镇 | ||
桥头镇 (闭幕式) | 2011年12月 | 第7轮 | 桥头镇-观海卫镇,周巷镇-龙山镇,掌起镇-宗汉街道,横河镇-天元镇,庵东镇-坎墩街道 |
第8轮 | 观海卫镇-坎墩街道,天元镇-庵东镇,宗汉街道-横河镇,龙山镇-掌起镇,桥头镇-周巷镇 | ||
第9轮 | 周巷镇-观海卫镇,掌起镇-桥头镇,横河镇-龙山镇,庵东镇-宗汉街道,坎墩街道-天元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