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首届体育大会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县市区组)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二、参赛单位
以9个县(市、区)为参赛单位
三、竞赛项目
成年组:男、女个人、团体
青少年组:男、女个人、团体
四、运动员资格
按照《台州市首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运动员资格的规定执行。
五、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2人(成年组运动员男3人、女2人,青少年组运动员男4人、女3人)。
(二)成年组运动员必须是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青少年组必须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凡报名不足3个单位的单项比赛,不录取名次。
(四)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
(五)赛区报到时,各队在已报运动员名单中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同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六)参赛运动员须办理赛事期间的体检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版《象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均采用个人积分循环制,比赛轮数视报名情况另定。
(三)比赛的时限为每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步加时20秒,超时判负。
(四)团体名次:成年组总团体由各队参加个人赛队员(男3人、女2人)的名次分之和排列名次,少年组团体由各队(男4人、女3人)的名次分之和排列名次,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参赛队员人数不足团体赛报名人数时,只记个人名次,不记团体成绩。名次分的换算方法:第一名的个人名次分为0,第二名以后的个人名次分等于个人名次。若总分相同,则比较相关队间的最佳名次,好者名次列前。
(五)参赛者必须做行棋记录。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如报名参赛的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表一式两份,于7月3日前报送台州市体育局群体处(地址:椒江区经中路398号,联系电话:88055615,邮编:318000)。报名表须经各代表团团部审查,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邮箱tzqunti@163.com。
(二)有关资料可在台州体育网—台州市首届体育大会专栏下载。
(三)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指定赛区报到。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交纳纪律保证金每队3000元。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派。
十、参赛费用
各代表团参赛费用按《台州市首届体育大会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开支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要求
所有举报必须由代表团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工作单位、二代身份证住址等,并提供其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须具实名。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台州市体育局
十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