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涪陵象棋团体赛
赛况报道
2012年重庆涪陵象棋团体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涪陵区象棋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涪陵区象棋活动中心
三、比赛日期、地点:比赛时间:2012年8月18—19日。比赛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象棋运动中心(涪陵区公园路乌江大厦二楼)。
四、竞赛项目:象棋团体赛
五、参赛办法:参赛区县自行组队,每队队员四人,领队1人,队员须具有参赛区县户籍(身份证为准)。
六、比赛办法:实行2011竞赛规则,根据实际参赛队伍数选择赛制进行,不超过7轮,每局单方用时40分钟,每步加5秒。参赛队伍每队分一、二、三、四台,台次划分后,不可更改,实行7轮瑞士积分编排制。如大分相同,则依次计算每队的对手场分和,总局分,胜场,胜局,多者排名靠前。
七、比赛录取办法及奖励办法:
团体赛取前四名,分别奖励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500元。
台次奖分别奖励最佳一台400元,最佳二台300元,最佳三台200元,最佳四名100元。
八、参赛经费:每支队伍须交纳1300元的报名费,由主办方安排两天的食宿。
九、报名、报到:各参赛队伍须在8月17日18:00前在涪陵区象棋活动中心报到。
十、联系方式:张静 13896760959
十一、人身安全: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由各参赛队伍自行负责队员的人身安全。
十二、裁判员:由主办方确定裁判员执裁。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2年重庆涪陵象棋团体赛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2012年重庆涪陵象棋团体赛
补充规定
一、比赛用时:每局棋每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二、每局棋自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迟到15分钟判负。
三、赛程安排:
8月17日18:00前报到
8月17日20:00领队会
8月18日08:00第一轮
8月18日10:00第二轮
8月18日14:00第三轮
8月18日16:00第四轮
8月19日08:00第五轮
8月19日10:00第六轮
8月19日13:30第七轮
8月19日15:30颁奖仪式
四、限着和变招:
1、本次比赛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8着。
2、出现3个循环及以上的“待判局面”时裁判员才予受理。犯禁方须变着者在裁判员裁决后2个回合内必须变招,否则判负。符合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允许在2回合内变招,双方不变判和。
五、关于违反行棋规定的裁决:
1、出现“被将军不应将”、“送吃老将”等“自杀”情况一次者,立即判负。
2、在一局棋中,同一名棋手“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 字、蹩脚马等)达两次者立即判负。
3、出现对局过程中无故擅停棋钟者记违例一次,擅自关钟者立即判负。
4、没有行棋先按钟或不使用行棋的手按钟记违例一次;一局棋一方提议作和次数超过对方2次者记犯规一次。一局棋同一棋手累计犯规两次,立即判负。
六、比赛纪律:
1、每轮比赛结束后双方运动员须及时主动向裁判员示意,报告成绩,棋手须签字并摆好棋子后退场休息。
2、所有参赛棋手须将手机调整至振动或关机状态,赛场内严禁接打电话。赛场内禁止高声喧哗及其他影响比赛秩序的行为。
3、为本队队友支招的该盘棋直接判负,并记支招人犯规一次。
七、黎明担任裁判长,王钊远担任编排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指派。
八、未尽事宜另作通知或裁判长酌情处理。
九、本《补充规定》与《竞赛规程》和《象棋规则》有抵触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十、本《补充规定》的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2012年重庆涪陵象棋团体赛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参赛名单
1、黔江区队:陈代新、陈 政、冉柏林、李宏宇。领队周立详
2、忠 县 队:赵万生、周幼林、曹 军、管鹏云。领队秦兴华
3、丰都县队:余元龙、代文虎、刘 政、代 睿。领队穆泽伦
4、象棋家园队:吴代明、文兴定、左少龙、米庆德。领队吴承生
5、南川区队:王海华、张国良、赵 平、韦志强。领队杨应波
6、涪陵区队:冯少成、魏 刚、秦 缅、尚昌发。领队谭善伟
7、涪陵中心队:张 静、梁 潇、王 怀、陈兴德。领队张 静
8、川渝QQ群队:张若愚、许文章、胡智慧、刘家莹。领队王钊远
9、垫江县队:王洪江、谭江川、余则术、郭德建。领队黄仁清
10、长寿区队:汪立宏、李 红、沈 刚、叶成林。领队冉龙锦
期待赛事精彩报道和对局棋谱!
冰西瓜吃不得,吃了要遭拉肚子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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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报到,后天才开始比赛。据说赛场没有网络,只有利用中午和晚上报道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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