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五羊杯“胜方签名”的解释
关于“胜方签名”,既然有人提出质疑,我就解释一下吧。首先说明:这不是我的发明,我不敢贪天之功为己功。严格来说,“专利”属于广州棋院关志良教练(今届省赛关教练是正裁判长,我是副裁判长)。
已往惯例是负方签名,和棋双方不签名。今年省锦标赛《竞赛细则》对这一点作了改革“赢棋胜方签名,和棋双方签名”。在裁判员学习时,关教练特意作了说明:以往,有的小孩子下完棋没办手续就离开赛场,裁判员一时看不到,登记成绩时不知道谁胜谁负,因为有可能是和棋,或者双方弃权。甚至有人输了棋不肯签名,或者签对方的名字,最后要鉴定笔迹。现在改为胜方签名,和棋双方签名,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我觉得有道理,但是,担心棋手、裁判员的旧习惯难以改变,怕出错。实践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今届“小五羊杯”赛前裁判员学习,我提出这个问题让裁判员讨论,听取大家意见。裁判员蓝政鸿说:“既然这样改有好处,裁判员和棋手迟早要适应,迟早要过这一关,那么宜早不宜迟”。我感到年轻人的思想就是敏锐。结果,全体裁判员一致通过采用省锦标赛“胜方签名,和棋双方签名”的办法。实践证明这办法可行。
规矩是人订出来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们可以在实践中作出修订,而不应该墨受成规。
我们是不管结果如何,双方都要签名。
规矩是人订出来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们可以在实践中作出修订,而不应该墨守成规。
支持这个观点!
胜方签名的新规距,也是不错的选择。因为是新,赛前三令五申,家长教练等也应有义务责任提醒小棋手适应新规距,以免错失,裁判员也应尽量力所能及跟进,更加人牲化。
最合理的方法:裁判写结果、双方签名。
裁判最希望的方法:胜者签名(快、乐)
最有效、最权威、最痛苦签名者:负方,负方没意见才是没有争议!
黄老师好!改革也要有充分理由为好,我们推理一下,签名的目的是什么?是确认比赛结果。
谁能确认比赛结果--比赛双方。其中:胜方签名,结果不一定有效、对方可能有争议、上诉、、
负方签名承认失败,结果肯定有效。所以、我认为双方签名最好,如果要一方签名的话、负方签名更有说服力。传统、惯例的东西、有时是很有道理的、改革也要慎重!方便记录的理由好像不够充分。
小邱和24k提出的双方签名也可以考虑,全国赛就是这样。
但是,那是成年人的比赛,而且有记录。小朋友的比赛多数都没有记录。
在没有记录的情况下,单方签名是便于赛后对胜负有疑问时查看原始资料。
当然,是胜方还是负方签名?各有利弊,也各有理由。
以往是负方签名,现在改变为胜方签名,可能有人一下子不适应。
也许,我和省赛、小五羊杯赛的裁判员适应得比较快吧。
不过,一定要裁判员先登记胜负结果,然后让棋手签名。
这一点很重要!我一向要求裁判员是这样做的。
我在9楼说胜方还是负方签名?各有利弊,也各有理由。
从两个比赛的实践来看,胜方签名的出错率并不比负方签名高。
关键是裁判员要认真、细致,如果裁判员一下子照顾不过来是另一码事。
有的小孩子不老实,输棋签对方的名字(赢棋方很开心,没留意)。
裁判员见两个孩子自动自觉办好手续也不发觉,最后,因起争议要鉴定笔迹。
这样的例子我遇到过两次,一次是小五羊杯,一次是省赛(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