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粗略看了参赛棋队棋手名单,发现好几个队没有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报名。
请看清楚: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兼替补队员)棋手四人,及时作调整。
“26 | 惠州华轩一队 | 华轩一队 | 李惠雄 | 吕钦,赵国荣 | 洪智 | 蒋川 | 汪洋 | 郑惟桐 | 吕钦 |
赵国荣” |
总共七人。
领队、教练各一人,正式队员四人,共六人,其余为超编棋手不能上场比赛。
领队、教练各一人,正式队员四人,共六人,其余为超编棋手不能上场比赛。
在这个帖里说,是可以报六个运动员的:
http://www.gdchess.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85435
事实上现在许多队都是六名队员,请黄生你们统一口径,究竟怎么才算行。
又举个例子,表上报的队员---洪智、蒋川、汪洋、郑惟桐、吕钦、赵国荣,那个是超编队员?
在这个帖里说,是可以报六个运动员的:
http://www.gdchess.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85435
事实上现在许多队都是六名队员,请黄生你们统一口径,究竟怎么才算行。
又举个例子,表上报的队员---洪智、蒋川、汪洋、郑惟桐、吕钦、赵国荣,那个是超编队员?
任何时候都口径统一,从来没有说过“可以报六个运动员”,由于领队、教练可替补上场,所以先生理解错了。
请看《竞赛规程》 六.参赛办法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兼作替补队员),队员四人,每场上场队员四人。
你上面所举例子漏掉一人,惠州华轩一队报名名单上领队、教练是三人:李惠雄、吕钦、赵国荣,在抽签会上我将会让他们确认谁是名誉领队或教练,也就是说他们三个人中有一人不能上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