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和强化赛风赛纪的通知
各代表团及有关参赛单位:
为保证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目比赛在“公平、公正、透明、有序”的环境下进行,根据《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届运动会关于规范和强化赛风赛纪的通知如下:
一、运动员资格
1、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张近期同底彩色照片和报名单在赛前20天到市运会竞赛部(市体育局三楼)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到承办比赛的单位报名参赛。对于个别未办理二代证的运动员必须提供一代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连同户口簿原件交大会竞赛部审核通过后报名参赛,无上述证件者一律不得报名参赛。参加成年组其它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凭上述证件,1张彩照和报名单在赛前20天直接到承办比赛的单位报名参赛。
2、参加学生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学籍卡原件或本年度高考证,运动员近期彩照1张和报名单在赛前20天到承办比赛的单位报名,高中组篮球凭上述资料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均以
3、输送到省运动队、省体校和高校的运动员,只要是户籍关系仍在本市的,可凭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代表原学校或地区报名参加该项目年龄组的比赛。
4、参加成年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跨区域、行业、单位参加比赛;参加学生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在籍学生,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或学校参加该项目的比赛。
5、参加篮球、足球比赛的运动员每场赛前10分钟必须集体照相备案(运动员穿比赛服装),未照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该场比赛。
6、凡参加足球、篮球项目比赛的单位,报名时必须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如无违规现象,保证金赛后一次性全额退回。
7、市级专业在职教练员一律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的比赛。
8、对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诉必须写出书面申诉材料经代表团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在赛前交大会竞委会,具体处理办法见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
二、对违反大会赛风赛纪的处理
1、对弄虚作假、借兵打仗的单位发现1例,查处1例。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进行大会通报批评。
2、对搞君子协定,打假球的运动员取消该项目成绩,并大会通报批评。
3、对无故罢赛将严格按照裁判规则判罚,对谩骂和殴打裁判、故意挑衅和殴打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对于裁判员不公正执法,徇私舞弊、有意偏袒一方,将停止该裁判员临场执法,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警告、记过或取消裁判等级。
大会组委会
2013年5月
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了保证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比赛顺利进行,倡导团结拼搏,公正竞赛的良好体育道德风尚,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竞赛规程总则规定,决定在比赛期间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奖项、评选对象及名额:
1、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各项目参赛运动队按10:1评选。
2、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各项目参赛队按本队参赛运动员10:1推荐。
3、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工作人员每项目按10:1评选。
4、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按10:1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竞赛规程总则》、《单项规程》及大会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运动员守则》、《裁判员守则》。
2、遵守赛场纪律,端正比赛赛风、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奋力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认真参加每一次比赛。
4、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关心集体、团结友爱。
5、裁判员执法要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6、各代表团以参赛运动队所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为基础,每评上一次为10分;开幕式队伍整齐,服装统一,精神面貌良好。
7、在比赛期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运动队或运动员因严重违纪受到通报批评;
(2)严重扰乱赛场秩序,谩骂、殴打裁判员、罢赛等;
(3)比赛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搞君子协定等严重违纪等。
三、评选办法:
1、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评选工作由各赛区参赛队,裁判组和大会各职能组评选、报赛区组委会审定。
2、代表团的评选工作,由大会宣传部负责组织评选,报组委会审定。
四、奖励:
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团、运动队,授予奖匾,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个人颁发证书。
大会组委会
2013年5月
裁判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心体育竞赛裁判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本项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三、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四、裁判员之间相互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五、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大会服务、为运动员服务的思想,忠于职守,圆满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运动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勇攀高峰,为本单位争光。
二、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
三、尊重领导,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对方。
四、团结友爱,关心集体,遵守纪律。
五、遵守大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
六、爱护场地器材,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运动员安全行为须知
一、参赛运动员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在运动会期间,要服从大会的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参赛运动员要调整好身体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对于身体有疾病的运动员要及时休息,不得带病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在赛前要进行必要的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损伤。赛后适当调整。
四、运动员要正确判断自身的竞技状态,在比赛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应主动退出比赛,并与大会医务人员联系。
五、建议在报名参赛前进行规范的身体检查,在医生及本人确认可以参赛后方能参加比赛。
六、在赛场及周围出现安全事故及其它突发情况时,要听从大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指挥,并要保持镇静,寻安全通道撤离现场。
七、参赛运动员,在参赛前后的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
大会组委会
2013年5月
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第六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
象棋(老年组)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
2、比赛地点:景德镇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主办单位: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景德镇市体育局、景德镇市体育总会
四、协办单位:
景德镇市象棋协会
五、参加单位:
1、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工业园区、市各系统。
2、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市各中、小学校、驻市部队、驻市部、省属单位、民营企业,没有组团或挂靠代表团的个人或单位也可以单独组队参加。
3、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各会员单位。
六、竞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团体赛;
七、参加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运动员3—4人。
2、男运动员必须是
3、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
八、竞赛办法:
1、象棋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
2、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视参赛人数进行7—9轮比赛。
3、团体赛采用队员总分制,以各单位个人赛成绩最好3人名次计算团体总分。
九、报名办法:
1、各单位必须在
2、本次比赛不收报名参赛费。
十、录取名次:
1、个人、团体分别录取前8名。
2、报名参赛人(队)未超过录取名次的项目,按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
十一、其它事项:
1、参赛资格、奖励、计分、等问题请参见“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织委员会。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景德镇市体育局群体科:8222073
景德镇市体育总会:8297877
景德镇市象棋协会:18979871950
景德镇市老年人体育协会:8223521
各代表队联络员必须加入景德镇市第十二届市运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QQ工作群,群号:84630852
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第六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象棋(老年组)比赛
补充规定
一、比赛时间:
上午9:00,下午2:00开始比赛(16日下午1:00开始),迟到15分钟当场比赛作弃权论处。
二、比赛规则:
1、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年试行本)。
2、摸子走子,以手离开为准。
3、走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主动送吃、没有“应将”等“自杀”行为记犯规一次,同一局棋中再次出现立即判负。
4、走棋违反行棋规定,每出现一次记犯规一次,按摸子走子处理。
5、采用50回合自然限着,提和方“将军”最多只计10着。
6、鼓励但不要求棋手记录。
7、无论何种犯规,同一局棋中单方累计3次犯规判负。
三、比赛赛制:
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比赛,比赛九轮。
四、比赛用时:
1、比赛开始不计时,对于棋局进行特别缓慢的棋局,裁判员可决定中途用钟计时。计时办法采用基本用时加秒制,具体用时由裁判员酌定。
2、没有走棋先按钟,第一次提醒,同一局棋中以后每出现一次记犯规一次。
五、比赛编排:
1、第一轮对阵为:1—2,4—3,5—6,8—7,……以此类推。
2、以后各轮均由电脑软件随机编排。
3、第一轮同单位棋手回避配对,以后各轮均不回避。
4、连续两轮无故弃权的运动员不再安排比赛。
六、名次确定:
(一)个人名次:
1、按照下列顺序区分:
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并列。
2、录取名次不并列,按前款规定不能区分时,则依次比较前一轮积分决定。
(二)团体名次:
1、采用队员总分制,以各单位成绩最好3人名次计算团体总分,总分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依次比较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较高者团体名次列前。
2、名次并列运动员的团体名次分平均计算。
3、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的代表队不予计算团体成绩。
七、纪律要求:
1、参赛棋手应服从裁判的判决。
2、参赛棋手请不要在赛场吸烟、接打手机。
3、参赛棋手请不要中途弃权,凡有棋手中途弃权的代表队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评比资格。
竞赛组委会
竞赛委员会
主 任:柯尔荣
副主任:王辛慧 施若佩 熊国材 李昌华
委 员:杨国安 杨立村 黄梅玲 李跃春 王镇贵
段陈涛 俞 劲 董晓弟 赵启顺 黄声辉
余 健 朱贵宝 龚 武 熊先林
各代表队领队
工 作 机 构
办 公 室
主 任:段陈涛 成 员:何 鑫 邵伍妹
竞 赛 组
组 长:龚 武 成 员:于筱青 严 亮
场 地 组
组 长:张义鑫 成 员:李红珍 施爱华
宣 传 组
组 长:徐 翀 成 员:杨国忠 徐 明
后 勤 组
组 长:余 健 成 员:华惟诚 余丽娅
仲裁委员会
杨国安 杨立村 黄梅玲 李跃春 朱贵宝
裁 判 组
裁 判 长:朱贵宝
副裁判长:熊先林
编 排:朱阶兰
裁 判 员:周飞龙 李跃勤 周建民 俞长生 朱志伟
吴兆麟
代表队名单
市政府机关老年体协队
领 队:孙木根
运动员:姚光久 王泰晨 徐继友
昌江区教育老年体协队
领 队:何栋梁
运动员:汪良荣 汪明发
昌江区机关老年体协队
领 队:陈定恒(兼)
运动员:陈定恒 刘胜富 沈森林 鲍小寅
市电信公司老年体协队
领 队:侯孝正
运动员:杨德忠 王 青 饶红生
市供电局老年体协队
领 队:邱松柏
运动员:丁以好 陈镇祥 洪爵金
昌江区丽阳乡队
领 队:洪灵枝
运动员:叶达全 余有才 朱右旺 张祖锡
市商务局老年体协队
领 队:罗培森
运动员:刘振山 程双健 万长根 黄和福
市宇宙瓷业公司队
领 队:李文英(兼)
运动员:李文英 芦绍余 黄庆辉
市城乡建设系统老年体协队
领 队:蒋云凤(兼)
运动员:邹克主 蒋云凤 余昭华 章耀鹏
市工商局队
领 队:罗云焕(兼)
运动员:罗云焕 聂振东 蒋银广
市房管局队
领 队:熊志平
运动员:熊炎彬 吴春芬 徐兆亮
赣东北供电局队
领 队:李良田
运动员:戴和炎 汤光荣 胡国保
市工商银行队
领 队:
运动员:李咸秋 黄坤远
景德镇日报社队
领 队:
运动员:董长顺 赵木根
市交通局队
领 队:黄福初(兼)
运动员:黄福初 余生桂
市建设银行队
领 队:
运动员:占良群
昌河飞机工业公司队
领 队:
运动员:李建军
市发改委队
领 队:
运动员:李天宝 邹菊笙
市老干中心象棋协会队
领 队:钟正荣
运动员:陈志松 邹国根 游友良 程仁启
市人社局队
领 队:蒋云海
运动员:朱随福 陈琉球
市珠山区队
领 队:
运动员:黄爱华 罗时鑫
市陶瓷工业园队
领 队:张瑞银 教 练:邓正水
运动员:刘根榜 陈耀远 王荣生 刘小砖
移动公司队
领 队:邬 诚
运动员:邹怀邦 涂民根 周美金
个人参赛运动员
运动员:郑景元 李文辉 钱勤德 黄盛生 樊印宝
柳敦发 余光荣 余庆和
竞赛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
9:00 |
裁判、教练联席会 |
|
9:00 |
布置场地 |
14:00 |
裁判员学习 | |
|
9:00 |
第一轮比赛 |
14:00 |
第二轮比赛 | |
|
9:00 |
第三轮比赛 |
13:00 |
第四轮比赛 | |
15:30 |
第五轮比赛 | |
|
9:00 |
第六轮比赛 |
14:00 |
第七轮比赛 | |
|
9:00 |
第八轮比赛 |
14:00 |
第九轮比赛 | |
16:30 |
闭幕式颁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