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剑阁县.双流县象棋交流比赛实况
为积极备战广元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象棋比赛,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剑阁县与双流县象棋活动开展,增进两地棋友之间的友谊,经过剑阁县象棋协会和双流县象棋协会协商,决定举办剑阁.双流象棋交流比赛。
一、主办单位
剑阁县象棋协会
二、竞赛项目
中国象棋:个人赛
三、比赛时间
2013年8月24日
四、比赛地点
剑阁县下寺镇
五、比赛方式
双方各安排4名选手,采取人人见面大循环方式,共比赛四轮。
六、裁判人员
张云强 国家二级裁判
罗生明 剑阁县象棋协会会员,此次比赛赞助者之一。
六、参赛选手
剑阁县:梁国志、任全安、梁政刚、刘全。
双流县:母仕林、熊高峰、陈启阳、谢 伟。
七、成绩计算
每胜一局记2分,和局记1分,负者记0分;按每名棋手积分之和决定此次比赛的优胜单位
八、比赛规则
(一)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最新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采用四轮大循环比赛。
(三)每一局棋,每方用时30分钟包干制,超时作负。
(四)每场比赛均为一盘制。行棋后(以手离开棋子为准),只要符合行棋规定,即落子生根不得悔棋。如系无意中失手将棋子脱落在棋盘上,不作落子论处。
(五)对局中出现问题,应在自己的走棋时间内提出。
(六)被“将军”方须立即“应将”,如果无法“应将”或不“应将”,立即判负。
(七)一方行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或主动送吃帅(将)为,或在被“将军”时误走它子而没有“应将”,立即判负。
(八)摆正棋子只能在自己行棋的时间内进行,且必须事先申明,否则按摸子论处。如系明显误碰某个棋子不作摸子论处。
(九)一方出现下列情况,即为犯规;凡是发生两次犯规情况,立即判负。
1、在对方走棋时间内,有故意干扰、分散对方注意力的行为;
2、对局中进行中,擅自停、开棋钟;
3、提议作和的次数超过对方达两次;
4、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经审核不属实;
5、触摸己方不可能走动的棋子,或触摸对方的棋子而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吃掉它;
6、行棋时,必须用触摸棋子的手按棋钟,严禁一只手触摸棋子,另外一只手按棋钟或没有走棋先按棋钟。
7、在一局棋中,同一名棋手“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字)达两次。
(十)提议作和必须在自己用时内提出,提和方不得撤回提议。对方口头表示不同意或继续对弈,则为拒绝和棋。任何一方提和次数不得多于对方两次。
(十一)一方提出“自然限着”30回合,将军着数最多计10着。
(十二)过河兵、卒浮动价值低于车,主动送兵(卒)换取车为“捉”,捉吃未过河的兵(卒),或立即吃掉刚过河的兵(卒),不算得子。
(十三)凡单方长杀、一将一杀、长捉车、长捉无根子、一将(杀)一捉车(无根子)、一捉车一捉无根子,均须变着,不变判负。
(十四)出现3个循环及以上的“待判局面”时裁判才予受理。犯禁方须变着者在判决后2个回合内必须变招,否则判负。符合不变着和且2个回合以内都不变招者,裁判有权立即判和。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剑阁县.双流县象棋交流比赛选手编号
代表队 |
选手姓名 |
比赛编号 |
剑 阁 县 |
任全安 |
A1 |
梁国志 |
A2 | |
刘 全 |
A3 | |
梁政刚 |
A4 | |
双 流 县 |
谢 伟 |
B1 |
熊高峰 |
B2 | |
母仕林 |
B3 | |
陈启阳 |
B4 |
罗生明 剑阁县象棋协会会员,此次比赛赞助者之一。
支持剑阁.双流象棋交流比赛。
剑阁县.双流县象棋交流比赛总轮次安排
比赛轮次 |
比赛台次 |
|||||||
第一台 |
第二台 |
第三台 |
第四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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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 |
谢 伟 |
任全安 |
熊高峰 |
梁国志 |
母仕林 |
刘 全 |
陈启阳 |
梁政刚 |
第二轮 |
陈启阳 |
刘 全 |
母仕林 |
梁政刚 |
熊高峰 |
任全安 |
谢 伟 |
梁国志 |
第三轮 |
母仕林 |
任全安 |
陈启阳 |
梁国志 |
谢 伟 |
刘 全 |
熊高峰 |
梁政刚 |
第四轮 |
熊高峰 |
刘 全 |
谢 伟 |
梁政刚 |
母仕林 |
梁国志 |
陈启阳 |
任全安 |
剑阁县.双流县象棋交流比赛
第一轮编排及对阵结果
台次 |
双流 代表队 |
对阵 结果 |
剑阁 代表队 |
在第二轮比赛中,双流代表队以5:3领先。
|
1 |
谢 伟 |
2:0 |
任全安 | |
2 |
熊高峰 |
1:1
|
梁国志 | |
3 |
母士林 |
2:0
|
刘 全 | |
4 |
陈启阳 |
0:2
|
粱政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