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第三届川渝象棋群象棋赛
赛况报道
2013年第三届川渝象棋群象棋赛
竞赛规程
为了进一步活跃群内气氛,加深群友之间的友情,提高棋艺水平,以棋会友,我群决定举办2013年第三届川渝象棋群象棋赛,欢迎所有群友踊跃参赛。比赛组委会由张静、徐进、王学影、胡智慧、王钊远组成,张静任组委会主任,徐进任副主任,全权负责本次比赛的筹划、组织和竞赛工作。
一、主办单位:川渝象棋群
二、承办单位:重庆象棋家园
三、竞赛项目:象棋个人赛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五、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凡是在群棋友均可报名参赛(从未发过言或者用假名进群的除外,特许群外少儿棋手(16岁以下)和女子棋手参赛锻炼)。鉴于本群是实名制,请棋友凭身份证报名参赛,报名费50元,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报名电话:王钊远 13883873280 。欢迎不参赛的群友到现场观摩或者作为志愿者为比赛提供服务。
(二)报到:请参赛人员于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赛制采用积分编排制9轮,首轮从
(三)用时规定:红方30+5,黑方35+5。
(四)成年男子棋手对非大师女子棋手通让二先(无论对阵先后手)。
七、记分及名次计算
1、每胜一局记2分,和局记1分,负者记0分。
2、取前32名,获奖名次不并列。
3、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区分:累进分(每一轮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对手分,如无法区分,则去除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八、奖励办法
第1名 2000 第2名 1500
第3名 1000 第4名 800
第5名 700 第6名 600
第7名500 第8名 400
第9名300 第10名300
第11-20名各200 第21-32名各100元
奖金总额11300元。
九、本次比赛由罗小兵担任裁判长,裁判员在群友中选定。
十、本规程与《象棋规则》有抵触的以本规程为准。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以补充规定为准。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本赛组委会。
2013年第三届川渝象棋群象棋赛组委会
2013年重庆第三届川渝象棋群象棋赛
补充规定
一、棋手报到:
请参赛棋手于
二、日程安排:
比 赛 日 程 |
时 间 |
地 点 |
裁判员报到 |
10.1日12:00点前 |
重庆象棋家园 |
棋手报到 |
10.1日18:00点前 |
重庆象棋家园 |
第一轮 |
10.2日08:30时 |
重庆象棋家园 |
第二轮 |
10.2日10:00时 |
重庆象棋家园 |
第三轮 |
10.2日13:30时 |
重庆象棋家园 |
第四轮 |
10.2日15:00时 |
重庆象棋家园 |
第五轮 |
10.2日16:30时 |
重庆象棋家园 |
群友聚餐 |
10.2日18:30时 |
火锅馆 |
第六轮 |
10.3日08:00时 |
重庆象棋家园 |
第七轮 |
10.3日09:30时 |
重庆象棋家园 |
第八轮 |
10.3日13:00时 |
重庆象棋家园 |
第九轮 |
10.3日14:30时 |
重庆象棋家园 |
三、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1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积分编排制共9轮。首轮编排本单位棋手回避,采用1-2、4-3、5-6…以此类推、序号在前者执红先行。
(三)用时红30+5,黑40+5,超时判负。成年男子棋手对女子棋手让两先(无论先后手)、少年儿童棋手按对阵表进行比赛。
(四)取前32名给奖。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区分:累进分(每一轮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对手分,如无法区分,则去除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四、奖金设置:
第1名 2000 第2名 1500
第3名 1000 第4名 800
第5名 700 第6名 600
第7名 500 第8名 400
第9名 300 第10名 300
第11-20名各200 第21-32名各100元
五、相关规定:
1、自然限着为40回合。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8着,由棋手自行数着。
2、出现3个循环及以上的“待判局面”时裁判员才予受理。犯禁方须变着者在裁判员裁决后2个回合内必须变招,否则判负。符合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允许在2回合内变招,双方不变判和。
3、为了配合网上报道,要求前10台次和裁判员指定的其他台次必须录谱。原则上由胜方录谱,和棋由红方负责录谱,若因故不愿录谱或者改时录谱的须征得裁判长同意。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犯规1次。
(1)对方行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者其他干扰对方行为的;
(2)对局过程中无故擅自暂停棋钟的;
(3)提议作和次数超过对方2次的;
(4)违反行棋规定1次的;
(5)没有走棋先按钟的;
(6)未按规定和要求录谱1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判负:
(1)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15分钟尚未到达其座位的;
(2)比赛期间使用手机和吸烟者;
(3)一盘棋犯规达到3次的;
(4)擅自关闭计时钟的;
(5)有意制造麻烦,无理取闹,不服从裁判判决等其他影响正常比赛秩序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轮判负并取消比赛资格:
(1)为棋手支招的;
(2)干扰比赛且不听劝阻的;
(3)利用高科技舞弊的;
(4)累计3次未录谱的;
(5)下假棋的。
六、注意事项:
1、比赛结束后,双方主动找裁判记录成绩,摆好棋后离场休息。
2、严禁在赛场议论比赛对局或在赛场拆棋。
3、为保证赛场秩序,赛场内严禁吸烟,比赛时运动员应关闭手机。
4、欢迎群友参与聚餐联欢。由于群经费紧张,未参赛人员聚餐须交50元餐费。
七、裁判长由国家级裁判罗小兵同志担任,裁判员由王钊远、柏林、陈厚旭、刘静、杨小林等同志担任。
八、此《补充规定》未涉及到的事项以《竞赛规程》和《象棋规则》为准;本《补充规定》与《竞赛规程》或《象棋规则》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此规定未尽事宜,另行临场通知或裁判长酌情处理。
十、此规定的解释权归本次比赛裁判组。
2013年重庆第三届川渝象棋群象棋赛裁判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占位备用1
占位备用2
占位备用3
占位备用4
占位备用5
占位备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