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山县第六届运动会中国象棋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11月14日至17日在营山县体育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乡镇组14日至15日比赛,城市机关组16日至17日比赛)。
二、参加单位
各乡镇、县级各机关。
三、竞赛项目
团体、个人赛。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按《竞赛规则总则》执行。
(二)每单位限报运动员3人(男女不限)。
(三)每单位可报教练员1名。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积分循环的竞赛办法。
(三)以本队个人名次积分之和计算团体成绩。积分高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者则比较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团队名次列前。个人名次不并列,依据规则不能区别名次的,抽签决定。
(四)为了保证比赛进程,裁判员有权临时安排限时比赛,时间包干,超时判负。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团体、个人均录取前六名由主办单位给予奖励。
七、报到
(一)报到:各参赛队于11月14日上午8点到营山县体育局四楼赛场报道。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营山县体育局。
各参赛队名单
黄渡镇
领 队:翟红瑛
运动员:龚国先 陶国忠 袁小雄(单、团)
绿水镇
领 队:刘承林
教 练:易 辉
运动员:易 辉 张润德 侯树生(单、团)
带河乡
领 队:黄德宝
教 练:黄德宝
运动员:胡春辉
朗池镇
领 队:伍明
教 练:伍明
运动员:宋晓辉 魏长清 侯 明(单、团)
安化乡
运动员:王 鑫 杨中华 蔡俊峰(单、团)
东升镇
运动员:唐继华 唐银连 罗小阶(单、团)
小桥镇
领 队:唐 健
教 练:李 卫
运动员:彭黎明 李 卫
法堂乡
领 队:谢 菁
教 练:王 蓉
运动员:曾超荣 张兴明 杨 其(单、团)
城南镇
领 队:谢 鑫
教 练:谢 鑫
运动员:张 兵 李德元 胥和平(单、团)
龙伏乡
运动员:吴应强 余显泽
骆市镇
领 队:梁慧敏
教 练:何文林
运动员:邓其林 郭小平 郭建平(单、团)
新店镇
领 队:张建春
教 练:蔡 兵
运动员:杨东北
悦中乡
运动员:王国伟
木垭镇
运动员:魏晓波 晏继明
星火镇
运动员:黄应明 乐 伟
营山县第六届运动会象棋大赛补充规定
一、主办单位:营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营山县体育局
二、比赛时间:2013年11月14日—15日(乡镇组),11月16日—17日(城市组),共赛7轮。
三、竞赛办法
1.采用《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2.每轮对阵由电脑软件编排,同单位棋手不碰面,双方共用一小时,一小时后对局未结束的,每方十分钟包干。
3.每胜一局记2分,和棋各记1分,负者记0分。
4.关于录谱的规定:为了配合网上报道,每轮前5台及裁判员指定的台次必须录谱。鼓励多次参加县级及县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录谱(原则上胜方录谱,和棋红方录谱),非录谱责任人有协助录谱的义务。
5.残局自然限着40回合。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计8着,简明和棋裁判有权判和。
6.团体、个人奖励前六名,比赛名次不并列,按累进分,胜局,对手分,后走局数区分名次。
7.比赛开始后15分钟内尚未到达指定座位的,立即判负。 2013年11月14日
县级机关组参赛队名单
县财政局
运动员:李晋安 刘光辉
县公路局
运动员:陈万忠 李自强
县供水公司
领 队:王树全
教 练:李 幸
运动员:李 幸 谭正权 杨林明(单、团)
县经信局
领 队:陶燕军
教 练:陶燕军
运动员:张 弘
县房管局
领 队:蒋建东
教 练:蒋建东
运动员:张春荣 张 彬 全志勇(单、团)
发改系统:
运动员:冯 飞 罗晓阳 刘建平(单、团)
营山中学
领 队:唐小林
教 练:唐小林
运动员:唐小林 何洪志 黄云雄(单、团)
县人民检察院
领 队:黄术琼
教 练:黄术琼
运动员:马富进 杨友元(单、团)
县政协办
领 队:吴应和
教 练:肖建伯
运动员:邓涌泉
县国土资源局
运动员:吕 波 刘 谦 黄映东
县交通运输局
运动员:杨应民
县审计局
运动员:蔡 斌
金华希望小学
运动员:徐建国 冯 倩 李小龙(单、团)
县司法局
运动员:熊红明
县国税局
教 练:罗荣林
运动员:罗荣林 唐和平 黄茂军(单、团)
综合系统
领 队:阳先锋
教 练:阳先锋
运动员:黄学平 阳先剑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领 队:曹文忠
运动员:曹文忠 肖 凯 黄琳江(单、团)
县公安局
运动员:顿海明 王 磊 马佑康(单、团)
营山二中
领 队:邹 灿
教 练:邹 灿
运动员:刘定坤 杨时荣
县邮政局
运动员:彭以忠 王国民 杨卫东(单、团)
党群系统
领 队:余 婷
教 练:余 婷
运动员:余 婷 聂 平 陈 远(单)
县住建局
运动员:黄兴旺 龙 黎
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领 队:吴玉琼
教 练:吴玉琼
运动员:周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