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
单独招生简章
2014年我院单独招生拟将面向中等职业类、普通高中类(仅限棋艺专业,同时招收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考生)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
一、招生范围
四川省中等职业类、普通高中类(仅限棋艺专业)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报名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类、普通高中类(仅限棋艺专业),通过生源所在县、区招办报名且取得2014年高考资格,获得考生号。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www.cdp.edu.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照我院对口招生类别填报,不得跨类填报。具体招生类别见计划表。
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并作诚信签名。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4张;
(四)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五、考核办法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主体采用“文化基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方式进行。航空服务专业、棋艺专业采用“文化基础笔试+面试+综合素质测试” 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与分值比例详见下表。
专业 |
总分 |
考试方式(分值) | ||
棋艺 |
300 |
笔试(100分) |
面试(150分) |
综合素质测试(50分) |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2、考试时间:100分钟。
3、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
4、考试内容:
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大类及后续学习的需要,棋艺专业考察学生语文、数学方面的基础知识,两门合卷,各占50%,满分100分。命题依据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四川省对口高职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对口高职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形式:闭卷;考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2、测试时间:40分钟。
3、测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
4、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查与考生学习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职业能力和心理素质,两部分合卷共50分。
职业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共20分。
心理素质主要测查考生的健康水平、自信水平、抱负水平、压力应对能力和学习策略。共30分。
(三)、面试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和特长面试,面试总分为150分,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
棋艺专业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棋类专业知识、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艺术或体育特长等。
六、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素质测评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若该专业无技能考核则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
(三)录取程序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2、普通高中类(仅限棋艺专业):
根据计划数,按照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
3、中等职业类:
所有条件都合格的中等职业类考生中按照招考类别,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在剩余考生中分类别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足缺额。
报考航空服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和棋艺专业的考生不能填报第二专业志愿。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是否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根据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单独招生的学生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学;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或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此办法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单独招生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610041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5327933,85323653(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28-85323579
学院网址:http://www.cdp.edu.cn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免试及加分办法
(一)免试条件
1、在技能、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的国家级(限教育部、人社部主办)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2、在校期间取得国家专利证书的考生;
3、荣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凭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原件,经原所在学校审核,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由学院公示后免试入学。
(二)加分办法
类别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需提供材料 |
综合优秀 |
中职(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地(市)级 |
20分 |
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 |
县(区)级 |
10分 | |||
技能、科技 特长 |
中职(高中)阶段参加技能、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奖 |
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20分 |
5-20分 |
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 |
中职(高中)阶段获得国家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15分 |
证书原件 | |
文体特长 |
中职(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奖 |
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20分 |
5-20分 |
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 |
十级 |
10分 |
证书原件 | |
九级 |
5分 | |||
运动员 |
国家二级 |
20分 |
证书原件 |
说明:1、技能、科技、文体获奖加分限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主办的比赛;上一级别的三等奖与下一级别的一等奖同等对待(如国家三等奖与省一等奖同等对待);设有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副省级行政单位对应教育、人社部门组织的比赛可提升一个等级认定(如成都市二等奖可按地市级一等奖认定)。
2、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3、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公示后执行。
4、此办法以省考试院最终审核通过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处。
2014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时间安排表
(一)2014年2月24日(周一)至4月2日(周三17:00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二)4月4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三)4月9日至10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名单。
(四)4月11日(周五,截止时间18:00),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4月12日(周六)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评、技能考核或面试。
(六)4月16日,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4月16日-17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招办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八)4月21日,学院网上公布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九)4月22日-28日,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4月29日,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