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谁是棋王”中国象棋民间争霸赛竞 赛 规 程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群体部;中国象棋协会;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二、承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象棋协会;各行业体育协会 协办单位: xx国际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推广单位: 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 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分海选、大区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各阶段比赛时间如下: (一)海选:将于2014年11月 1日至2015年1月15日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行业体协进行。 (二)大区赛:将于2015年1月20日至3月29日在以下八大区赛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东北赛区:黑、吉、辽、蒙 华北赛区:京、津、冀、鲁、豫、晋 西北赛区:陕、甘、宁、青、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华南赛区:粤、琼、湘、赣、港澳、台湾 华东赛区:沪、浙、苏、闽、鄂、皖 西南赛区:渝、川、黔、滇、藏、桂 参加此赛事的行业体协将分为两个赛区,最终由各行业体协抽签决定。 (三)总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项目: (一) 男子组:(60岁以下) (二) 女子组:(50岁以下) (三) 成年男子组:(18-50岁) (四)成年女子组:(18—50岁) (五) 老年无差别组: 50岁以上(均可参赛) (六) 团体组:由男子,女子各一场组成。 七、参赛资格: (一)凡中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公民均可参赛。 (二)凡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曾经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华台北代表队的专业运动员也不能参赛。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其他人员凭相应身份证件参赛。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在一个赛区参加比赛。 (五)每个组别单项比赛选手不得兼项。团体组由三男三女组成,整个比赛过程中不得换人参赛。 (六)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本组别的年龄规定。 男子组为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 女子组为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 老年组为196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 (八)关于保险的规定: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 2.所有参赛人员应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办理比赛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参赛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保单复印件。 3.承办单位提供现场保险服务,根据保险自愿的原则,参赛人员可现场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4.如参赛人员不愿意办理保险,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免责协议书。 八、参赛费用: (一)本赛事不收取报名费。 (二)海选比赛均实行竞赛与接待工作分离的方式,承办单位只负责竞赛工作,不向参赛运动员提供食宿、交通等接待。请自行安排好食宿、票务、往返比赛地城市交通以及市内交通等相关事宜。 (三)参加大区赛棋王争霸赛和全国总决赛运动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四)大区赛和总决赛比赛的补充通知将于赛前一个月在中国象棋协会官方网站发布。补充通知将提供比赛时间、联席会信息,场馆及周边若干酒店等信息,以方便参赛运动员按时参加比赛。 (五)请参赛运动员认真查看补充通知中关于“谁是棋王”中国象棋民间争霸赛时间和地点的信息,并按时参加。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通用《亚洲象棋竞赛规则》。 (二)海选比赛: 1.海选阶段的比赛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体协为单位,根据主办单位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进行选拔。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体协选拔的选手需经过主办单位的审核,主办单位将于赛前公布参加大区赛的名单。 (三)大区赛: 各个省级球王进入到全国八大区赛,每个赛区选择一个地点进行比赛,每个赛区各组别第一名进入北京总决赛。 (四)总决赛: 总决赛是整个赛事的最高潮,各大区赛各组别“棋王”将齐聚北京进行总决赛, (五)颁奖及表演赛 各组别棋王产生后,将进行颁奖仪式并与中国象棋优秀运动员互动,以及全国象棋业余高手表演赛。 十、报名: (一)参赛运动员须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在赛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到承办单位。报名后必须与报名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清楚、准确、完整。 (二)报名时应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身份证件。 (三)大区赛每个省级参赛单位可报领队一名。 十一、比赛器材: (一) 棋子、棋盘、计时钟:自大区赛开始至总决赛,由主办方为参赛选手提供指定品牌。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1)获得大区赛各组别冠军的选手将获得组委会授予的各大赛“棋王”称号,并可向中国棋协申请授予业余运动健将称号。 (2)八大区赛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设奖金和奖品。 (3)比赛期间还进行民间象棋人物评选,所有热爱、痴迷象棋运动,特别是基层为象棋运动的普及和发展默默付出和耕耘的人物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协会选派。 (二)八大区赛裁判长由协会选派,总决赛裁判长和部分副裁判长由协会选派,海选赛裁判长(国家级以上)及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各赛区应按照总规程的规定,制定出本站比赛的补充通知,由中国象棋协会统一在官方网站发布。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群体部、中国象棋协会和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