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待判局面及棋例的定义
1、对局双方着法呈周期性变化时,由这些着法形成的一系列行棋局面称为“待判局面”。
2、用来裁处待判局面的条例和规则简称“棋例”。
3、裁决的意义是将陷入死循环的对局立即结束或按规则要求变着后继续进行。
二、专用术语释义
1、周期
待判局面的一个循环称为周期。
2、子力价值
各棋子在棋盘中被人为设定的数值称为子力价值;子力价值相对另一方的损失值是判定是否存在“捉”的唯一参数(具体数值参见《条例的数学法则》)。
3、根
充分保护己方子力在子力价值上不受损失的子,称为根。
4、将
攻击对方将(帅)的着法称为将或叫将或照将;解将的着法称为应将;被照将时,无法应将,则称为将死。
5、杀
从下一回合起,能通过连续照将的手段将死对方称为杀。
6、捉
从下一回合起,能够造成对方子力价值相对受损的连续攻击行为称为捉。
“造成”的主要特征是:白吃、抽子、解禁、让通道、做炮架、给进攻子力做掩护、给对方子力削根。
“连续攻击”的主要特征是:每走一着,棋子数量必定减少或存在照将。
7、拦
阻塞对方动子棋路线且不带任何攻击行为的着法称为拦。
8、跟
牵制对方子力的着法称为跟。
9、兑
有根子送吃且经过交换后,双方子力价值的损失值相等,则称为兑。
10、献
无根子送吃,称为献。
11、闲
除将、杀、捉之外的着法称为闲。
12、打
将、杀、捉以及它们的各种组合着法称为打或攻击。
三、待判局面的裁决原则
1、裁决请求受理的条件之一
(1)当待判局面的变化周期达3次时,裁判方可受理裁决请求,3次以下不予受理。
(2)在双方棋子数量没有减少的情况下,一方棋手连续走出攻击性着法达9个或9个以上的回合(这些着法不一定要求呈周期性变化)。
2、裁定方法
给1个周期内的每一个着棋定性;即,是否为将、杀、捉或闲。
3、裁定原则
1、 一方着法中,有一着为闲,则为非长打。
2、 单方长将者立即判负。
3、 双方长将,立即判和。
4、 单方长打者,要求在下一个周期内变着,否则,立即判负。
5、 双方均为长打或非长打,则允许其中一方棋手在下一个周期内自愿变着,否则,判和。
四、裁决条例
四、裁决条例(续)
五、条例的数学法则
1、裁决受理的数学定义
(1)将局面的一个变化周定义为T,一个周期内的着法定义为x,周期的变化次数定义为n,每走一着后形成的局面定义为f(x),那么,
它们之间存在关系是:f(x) = f(x+nT);当n=3时,f(x)称为待判局面,裁判可以受理裁决请求;当n=4时,裁判有权直接裁定结果,对局结束。
(2)将局面的所有棋子数量定义为M,双方的回合数定义为N,当M恒定不变,一方着法都带有攻击行为,当N=9时,裁判可受理裁决请求。
2、棋子子力价值的数学定义
(1)V将帅= 1000,V士象 = 1,V马炮 = 5,V车 = 10;
(2)V未过河兵 = 0;
(3)V兵6线 = 6,V兵7线 = 7,V兵8线 = 8,V兵9线 = 9,V兵10线 = 10。
3、子力价值损失值的数学定义
(1)V交换后-V交换前 = △V; △V称为子力价值的损失值,一般情况下,△V<=0。
(2)当0< △V红-△V黑 <40时, 称为得子或捉,>40时称为杀;当△V红-△V黑= 0,称为兑;当△V红-△V黑 < 0 称为献。
4、打和闲的数学定义
(1)将打的数值定义为K将=2,K杀捉=1,闲的数值定义为K闲=0;
(2)着法的定性值依次定义为K1、K2、K3……
5、裁决的数学定义
(1)将每一着的判定值定义为K = K1*K2*K3……*KN;N为一个周期内一方的走子次数。
(2)当K1=K2=K3=……=KN次=2时,即K=2N 次方 ,称为长将;
(3)当 0<K<2N 次方 时,称为长打;
当K=0时,称为非长打;
本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我的主张是:结论是计算出来的,而不是靠有些人临场理解解释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