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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然限着”到时,如果甲方提出“自然限着”作和,但乙方最后一回合是“将”“捉”“抽”“杀”等在棋规上属于“打”的着法,则对局继续。在后续着法里,如果出现连续2个回合双方都不是“打”(之所以要连续2回合,是因为甲方可能先将一军,然后又走步闲着,然后就声称“已经有一个回合双方都没‘打’”),而且届时双方都仍未吃过子,又没形成杀棋,那么就可以判和;否则,对局就继续,不予判和。
如果采用我这样的提议,那么蒋VS谢一战,蒋由于最后一回合是“捉”(捉炮),所以仍不判和,对局继续,那么谢靖就要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