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个人赛的赛制已经改过多回,每次总不能尽如人意。
比如正在进行的全国象棋个人赛,是让全国最高水平的棋手比赛还是让各地区都能有代表参加比较好?如果按前者,表面看比较公平,实际则不然。如果让最强的选手参加比赛,一些水平高的省市肯定会有多名选手参加,水平差的省市甚至连一个代表都没有,多名选手参加的省市,队友之间必要时可以相互“照顾”,确保冠军不外流,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故无须再举例说明。
笔者认为:历届全国象棋个人赛的冠军代表着各个时代,其他参加全国象棋个人赛的棋手即使无法拿冠军,能在比赛中战胜他们也是他们的最大荣誉,故只要这些冠军们愿意,让这些各时代的代表人物直接参加全国比赛(全国个人赛不搞甲乙组)是完全应该的,象今年这样的比赛,没有正值当打之年的南吕北赵和孙勇征等冠军级选手参加,就象1981年和1987年全国赛没有当时还如日中天的胡荣华参加一样,冠军的成色和含金量就有问题。我国自1956年举办全国象棋个人赛以来,共举办了48届,产生了17位全国冠军,已故2人,目前在世的共有15位全国冠军,为了对这些全国冠军表示尊重,让他们直接参加全国比赛有何不可!另外,既然是冠名全国象棋个人赛,国家的每一个行政区就必须都有代表参加,不应该实行目前的升降级。我国目前有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为了便于组织和控制规模,每个省级行政区都应该有一个参赛名额,让每年省级比赛的冠军(已获全国冠军的棋手也可以参加省级锦标赛,但不占参赛名额,如果他们获省冠军,则可让省亚军参加全国比赛)参加全国比赛,如此则有34名选手可以参加,如果15位全国冠军全部参加,则参赛选手最多可达到49位,另外,高水平的选手如果想参加全国比赛,则可以让他们流动到水平较差的省去工作,让他们到这些相对落后的地区发展和推广象棋,这样对普及和提高不发达地区的象棋水平大有好处。还有,为了不至于埋没英雄,上年度的前六或前八名选手也可考虑直接参加下年度的比赛,但为了控制比赛规模和保持参赛水平,已获全国冠军的选手如仍可以进入前八名占去名额,则第九名之后的选手不可以顺延获得参加下年度比赛的名额,这样的话,即使全国冠军全部参加,参赛人数最多也就是49至57人,这样的人数规模采用积分循环制,比13轮就可以了,公平起见,这个赛事可以冠名为全国象棋个人赛预赛。至于决赛,可以采用目前这种淘汰赛,但13轮的比赛,棋手们已经非常疲劳,特别是年纪较大的棋手,故13轮之后无须立即进行目前这样的淘汰赛,如要进行目前这样的淘汰赛,则可另外组织,放在全国个人赛一个月之后,可以冠名为全国象棋个人赛决赛。
这样的赛制如果可行,则可相应推广到省市甚至县乡级,也可以先从基层做起,然后向上推广,如此的话,一些有水平的选手就不会无故受到人为的打压,象今年某县就这现了这种怪现象:由于领导指定,没有经过公开选拔,某县锦标赛的前六名选手居然没有一个能参加地市级的比赛,团体成绩也从上届亚军跌到六名开外。
对照我市实际,可以先组织乡镇级的比赛,根据乡镇人数规模,乡级比赛的冠亚军甚至第三名与上年度县级比赛前六或前八名选手可参加县锦标赛,县锦标赛的前五名选手可参加地级市比赛(为了确保县级单位有更多的参赛名额,东道主只能多出一个补双的名额,而不可以派三个以上的代表队,从而避免以往在每次有30多人参加的情况下,各县级单位却只有可怜的三个名额),地级市的前三名与上年度省级比赛前六名可直接参加当年度的省级锦标赛,获得省冠军的选手(不管他是业余还是专业)则可以参加全国比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11-1 22:58:4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