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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棋,广东象棋网,象棋棋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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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棋规,应正本清源

1楼
陶山一妖 发表于:2014/11/30 11:44:00
      拙见对规则改革,应从正本清源做起。
     首先要弄清“棋理”与“棋礼”的关系。
     象棋,本来以吃掉对方将、帅为赢棋的。对局中“被将死”或“将、帅见面”时,理论上离“输棋”还差一着,而主动“认输”,则是属“棋礼”范畴了。
     再者,在赛场要弄清“棋手”与“棋证”的关系。
     对一着棋的作用进行“推算”、“预计”是“棋手”的事。“棋证”在赛场,对着法性质的判定,绝不可去“推算”、“预计”。“棋证“是只看一步,不搞“接续”,只论眼下,不分析以后发展。如“捉”,被“捉”的对象唯有“无根子”,凡“有根子”,是决无什么“捉”的。
      以上两项若能弄清楚,规则即大大简化,可使人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凡会下棋的,都能当裁判。那时,人人是”专家“,个个”国家级“,岂不善哉!

2楼
红旗GS 发表于:2014/11/30 1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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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萨穆埃尔 发表于:2014/11/30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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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棋男 发表于:2014/11/30 18:10:00
以下是引用陶山一妖在2014-11-30 11:44:00的发言:
      拙见对规则改革,应从正本清源做起。
     首先要弄清“棋理”与“棋礼”的关系。
     象棋,本来以吃掉对方将、帅为赢棋的。对局中“被将死”或“将、帅见面”时,理论上离“输棋”还差一着,而主动“认输”,则是属“棋礼”范畴了。
     再者,在赛场要弄清“棋手”与“棋证”的关系。
     对一着棋的作用进行“推算”、“预计”是“棋手”的事。“棋证”在赛场,对着法性质的判定,绝不可去“推算”、“预计”。“棋证“是只看一步,不搞“接续”,只论眼下,不分析以后发展。如“捉”,被“捉”的对象唯有“无根子”,凡“有根子”,是决无什么“捉”的。
      以上两项若能弄清楚,规则即大大简化,可使人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凡会下棋的,都能当裁判。那时,人人是”专家“,个个”国家级“,岂不善哉!

只论眼下,不分析以后发展。,

有時太簡明顯不可行


另外

樓主

要改標題,

因為不進來,完全看不懂你的意思


5楼
大家快乐 发表于:2014/11/30 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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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陶山一妖 发表于:2014/12/6 10:52:00

以下是引用梁工在2014-12-1 8:52:00的发言:

“被“捉”的对象唯有“无根子”,凡“有根子”,是决无什么“捉”的。”.....................

这么说,如果是弱子捉有根车,也不算捉了?


细想梁工棋友的话,确有道理。

看来,子力价值似应分三类:一是“小子”----士、象,二是大“大子”----马炮及过河的兵卒,三是车。一车的价值相当于两个“大子”,一个“大子”的价值,相当于两个“小子”。士、象捉有根的车、马、炮,判捉(捉有根的兵卒为闲);马、炮捉车,判捉。

另回道论枰纹棋友:拙见少根子是“有”根子----只不过它的“根”,不足以自保子力价值不受损失而已。


7楼
陶山一妖 发表于:2014/12/6 10:53:00

    棋规的正本清源,还要弄明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

    中象协可把工作重心放在国家级的高端比赛上,但不可将棋规定得以服务这些高端比赛为中心。棋规,是为普天下棋友服务的,而不是只服务于少数高手。棋规,只有简明,才利于推广与普及。那些连国手都弄不懂、国家级裁判都拿不准的“棋例”,若真有必要,也应作为规则的“附录”,而不能列为规则正文。当然也可象07规则那样,说明只是做为内部适用的中象协主持的高端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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