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德市象棋协会棋手参赛奖励办法
为了更好的推动宁德市象棋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激励成人棋手,少儿棋手与家长参赛的积极性,培养与发现闽东象棋后备人才,提高闽东象棋整体水平,根据本会2015年工作计划第五条之规定,经宁德市象棋协会第一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1)具有本会会员资格的成人棋手,并代表本会参与下列比赛。
(2)具有宁德市户籍的少儿棋手,并代表本会参与下列比赛。
二.奖励范围:
(1)冠军奖金在六千元及以上的全省与全国公开赛(需本会在赛前公示奖励与否)
(2)2015年全国少年象棋锦标赛
(3)2015年福建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
三.奖励办法:
(1)在本年度获得国家象棋大师及以上称号的,奖励10000元。
(2)全国公开赛获得冠军奖励2000元,前八名奖励500元,前十六奖励300元。
(3)全省公开赛获得冠军奖励1000元,前八名奖励300元。
(4)2015年全国少年象棋锦标赛
各组冠军:奖励参赛基金3000元
各组前三:奖励参赛基金1000元
各组前八:奖励参赛基金 500元
(5)2015年福建省青少年锦标赛
少年组各组冠军:奖励参赛基金1000元
少年组各组前三:奖励参赛基金500元
少年组各组前八:奖励参赛基金300元
儿童组各组冠军:奖励参赛基金800元
儿童组各组前三:奖励参赛基金500元
儿童组各组前八:奖励参赛基金200元
四.领取办法:符合条件的棋手应在赛前向本协会报备,并在赛后及时与本协会联系登记,逾期一个月未向本协会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会将集中邀请各获奖棋手参与第一届第二次全体理事会议,授予宁德市象棋协会优秀棋手称号,并现场颁发奖金。
五.联系人:卓赞烽 电话13105970820
六.本奖励办法,宁德市象棋协会拥有最终解释权。特此公告!请棋友与家长互相转告。
宁德市象棋协会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