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杨官璘杯”全国象棋公开赛 (公开组)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象棋协会、广东省棋牌项目管理中心、东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11日—8月14日,在东莞市凤岗镇体育馆(杨官璘象棋馆)举行。 四、竞赛项目:男女混合个人赛。 五、参赛资格 (一)未获得“象棋大师”(含)以上称号的选手。 (二)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有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的象棋爱好者。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最新《象棋竞赛规则》(2011)。 (二)比赛时限:单方45分钟,每步棋加5秒。 (三)采用十一轮电脑积分编排。 (四)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对手分、胜局、犯规、直胜、后走局数。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5日。 (二)参赛棋手自由报名,报名费100元,保证金100元。赛后确认参加公开赛的前50名棋手,于公开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其他棋手保证金比赛结束后退还。 (三)参赛棋手须把报名费、保证金共200元汇到指定帐号,汇款帐号:6217003230019044761,户名:高铭键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凤岗支行),也可以微信转帐,微信号:17722382219 (报名成功以收到汇款为准,汇款后发短信确认,注明参赛棋手姓名和省区) (四)参赛棋手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报名无效。 (五)联系人:高铭建17722382219 谢启文13428432169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前50名棋手获得参加第七届“杨官璘杯”全国象棋公开赛的资格,不可重复报名或变更组别参赛。 (二)奖励: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600元、第七、八名各500元、第九至二十名各300元。 (三)男、女前6名且具有“三级运动员”(含)以上或“棋协大师”技术等级称号的棋手将获得参加2016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乙组参赛资格,该资格不顺延。 九、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0日9:00—18:00 地点:东莞市凤岗镇体育馆 十、竞赛日程
十一、经费:参赛者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关于保险: 参赛者须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突发疾病,交通意外,第三者伤害等在参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如因为未购买保险而出现意外伤害无法赔付的情况,与比赛组委会无关。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杨官璘杯”全国象棋公开赛组委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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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