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今年全国少年赛承办方从赛事组织到食宿安排、接待都做得很不错,300元一天的食宿费用虽然多了点,但住宿条件,食物质量还算可以!最令人不解的是——要组委会写发票时,竟然要4个点税务,即给总额的100分4!也就是食宿费10000元的发票要给400元税务费。求解,当事人说:“我们到税务局弄也要给税点”
如果比实际消费多出的要收税点,这是历来不成文的成规,但实际消费的还要收税点,不但历来全国少年赛不曾见,就是做小买卖的小食店、小旅馆也不会这样!为什么?真是令人不解的事。
竟然要4个点税务,即给总额的100分4!那也就是1000元交40元税务费吧,这个是高还是低我不清楚,但是好像不是 楼主说的1000元交400元吧。
看是哪方面,不过一般是收入方交税。服务行业以前3点,现在4点也正常!
以下是引用风流云散在2016-8-3 21:25:00的发言:
竟然要4个点税务,即给总额的100分4!那也就是1000元交40元税务费吧,这个是高还是低我不清楚,但是好像不是 楼主说的1000元交400元吧。
楼主哪里说过1000交400?眼睛睁大一点看清楚吧!
很正常,开发票的都是能报销的不在乎4个点。
主办方这次花费很大,努力把食宿条件提高,你可以和历届全国象棋少年、儿童赛比较一下。
以下是引用reece在2016-8-4 8:20:00的发言:
很正常,开发票的都是能报销的不在乎4个点。
主办方这次花费很大,努力把食宿条件提高,你可以和历届全国象棋少年、儿童赛比较一下。
主办方做出的
努力,楼主也肯定了,不是在不在乎,斤斤计较的问题,是合不合理的问题,供大家讨论而已。如不合理,此次开了先例,以后多地仿效,不是小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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