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说了算”就对吗?
据报道,近日吕钦以“不参赛,甚至不惜辞职”的强硬态度公开反对在今年个人赛中使用2007年版新规则,引起轩然大波。吕钦反对新规则的主要理由是“不能由胡荣华一个人说了算”。对此,我谈几点看法:
一、新规则及其试行到底是不是胡荣华一个人说了算的呢?
这是原则性问题。如果确是这样,无疑是不对的。任何重大决策,都不能离开民主和法定程序。问题是,事情是不是这样的呢?请看一则报道——
人民网体育在线北京
从上述报道来看,新规则是由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和象棋协会组织象棋界大腕们(包括吕钦)正式开会研究通过的。怎能说是胡荣华一个人说了算?难道当时的报道是假的?除了上述报道,当时多家重大媒体也是这样报道的呀,难道全是假的?我因为相信当时那些报道,因而认为,既然多次开会研究过,就应当算是集体研究通过的,于是写了《应理性看待新规则》一文。不过,我想说的,如果上述报道属实,新规则至少已经在高层和大腕们中不止一次研究过而且获得了通过,因此,不能说是胡荣华一个人说了算。
二、难道由胡、吕两个人说了算就对吗?
退一步说,假如新规则及其试行,确是胡荣华一个人说了算,而吕钦对此不满,于是找象棋部,再找胡荣华,经电话商谈,最后定夺,亦即由他们两个人说了算。难道这样做就正确了吗?这同样是不正确的。一个人说了算,与两个人说了算,有本质区别吗?没有!都不是民主程序,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因此,吕钦用“两个人说了算”去纠正“胡荣华一个人说了算(假如事实是这样)”,也是不能服人的,哪怕胡、吕最具权威。
三、改革终应走民主与法规程序
暂撇开改革(尤其规则改革)内容的是非对错。这里只探讨改革应怎样组织,应按什么程序进行。重大事项都不能一两个人说了算,都应走民主与法定程序。有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有象棋协会,应该说象棋还是有主管部门的,因此,重大事项还是要由主管部门组织各方按规章进行论证和研定。规则属于技术问题,按照象棋协会章程,应该由技术委员会组织人员研讨后提出初步方案,再逐级上报决定。至少应有四个程序。第一,由技术委员会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然后草拟方案。第二,把方案上报象棋协会,由象棋协会组织关人员开会研究。第三,把研究结果上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第四,报体育总局审定后正式颁布(颁布前应先经试行一个时期并被公认较为成熟)。从报道来看,这次新规则的出台,第一道程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可能是有点草率,民主范围不够。但也经过了第二、三个程序的,因此不能说是“胡来”或“胡规”。
2006年版的也好,2007年版的也好,新规则在现阶段只是试行而已,试行一段时期后,还是要按民主与法定程序再次加以修订,这样才合理、合规。
好像10多位专家研究的规则和吕钦反对的规则不是一回事吧
被作者给混淆了
“两个人说了算”就对吗?
不对
http://sports.sina.com.cn/go/2007-03-07/00132785066.shtml
象棋规则修改会追踪:即将试行 胡司令提一点突破
http://sports.sina.com.cn/go/2007-03-07/181927866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