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象棋的现状 1 象棋现状决定棋手生存状态 要弄清中国象棋手的生存现状,首先要清楚中国象棋的现状,因为在很大程度上,中国象棋的现状决定了棋手的生存状态。 在谈论中国象棋的境况时,人们一般将它与围棋和国际象棋进行比较,也许这并不是最科学的方法,但却可能是最省时省力、也最直观的方法,作为棋类竞技项目,他们相互之间确实具有可比性。 在中国的三大棋中,象棋有着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据估计中国有3~4亿人会下象棋。中央电视台曾作过节目收视率调查,象棋仅次于足球和赛车,列赛事转播收视率第 3位。象棋比赛从1997年“中立杯”开始走上荧屏,每年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都有固定时间转播象棋比赛,其收视率最高曾达到0.62%,也就是说有800 万人观看电视象棋节目,而象棋节目的平均收看率也达到了0.48%。因此不少人产生了疑问:这样一项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运动,为何其棋手的生存环境却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呢? 其实,三棋棋手的待遇和收入情况比较复杂,很难一概而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三棋的男子棋手和女子棋手的差别很大,一定要分开来讨论。 2 影响力比不上围棋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围棋和国际象棋的地位高于象棋,那么象棋手的境遇和收入肯定不如这两种棋的棋手,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真正的情形是,在中国,围棋的地位和影响是最大的,就男子棋手而言,在全国范围内,围棋手无论是顶级水平棋手还是中下级水平棋手,其生存状态和收入都要好于象棋和国际象棋的选手,这是因为,围棋有中国、日本、韩国三国竞争,其影响力也大大提高。另外,作为两个经济强国,日本和韩国有很强的实力来赞助、举办众多高额奖金的国际比赛(围棋有10多项国际比赛),这一点是象棋所无法比拟的。 而象棋只是全球华人圈的体育活动,亚锦赛也好,世锦赛也好,参赛选手大多是华裔。除中国队选手外,其他地方的选手都是业余选手,其水平非常有限,所以,许多大赛的冠军通常会毫无悬念地被中国队选手囊括。由于缺乏高水平的非华裔选手参与,世界性象棋大赛的激烈程度、影响力以及受关注的程度都远不如围棋。亚洲象棋锦标赛基本上没有奖金,世锦赛冠军的奖金也低得可怜,还不如国内一些杯赛的奖金高。 3 地位不及国际象棋 象棋与国际象棋相比较,国际象棋在中国的影响力和地位要高于象棋。原因是,国际象棋有国际竞争,而且比围棋还要激烈,因为围棋运动说到底只局限于东亚,国际象棋则是真正世界性的项目,特别是中国女子国际象棋无论是个人或是团体近年来一直处于世界顶尖水平。 上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赞助举办的象棋比赛接二连三,显出“红火”的景象,但毕竟还要受大环境的左右,高奖金、影响力大的比赛依然很少。客观地说,当时举办这些比赛还是和企业追求知名度有关,特级大师成为各种杯赛的当然代表,这对推动象棋发展有积极的一面。1985年,随着中日围棋擂台赛的举办,围棋热了起来。1990 年,谢军夺得国际象棋女子世界冠军,国际象棋在我国也获得了进一步发展,象棋则相对显得冷落了许多,只有1980年开始举办的“五羊杯”和1990年开始举办的“银荔杯”两项赛事成为传统比赛延续至今。 但国内象棋手的收入却一般都高于国际象棋手(特指男子棋手),特别是男子顶尖高手。这是因为,虽然国际象棋的男子世界比赛奖金比围棋要高得多(众多世界围棋比赛中,冠军奖金最高的是应氏杯的40万美元,而国际象棋传统赛制的世界冠军的奖金高达几百万美元,一些超级大赛的冠军奖金也超过百万美元。新赛制男子世界冠军奖金大概是60万美元左右,女子世界冠军大概是6万美元),但中国国际象棋的顶尖高手只有叶江川一人能进入世界排名的前100名,他们都不够资格被邀请参加各种传统的超级大赛,而国内的国际象棋高奖金的杯赛极少,再加上国际象棋在中国远不如象棋普及,专门邀请特级大师参加的一次性邀请赛也远不如象棋多。目前国内国际象棋比赛最高的奖金额才1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个人一点意见,不一定正确,希望大家讨论,更希望从上到下都动起来,为中国象棋的发展做出有效的行动。 |
欢迎大家光临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hellkiss1975
电视快棋赛举办的太少了!!!!
看到此贴,今天有时间静下来想想,作为一个象棋爱好者棋迷的我,也为象棋发展及提高发表点个人言论能和大家讨论!
1.首先,领导方面,中国棋院象棋协会最高层领导要得力负责,下面地方的省市级象协高层领导也跟着要得力负责,领导站在开路先锋前线,按照明确的发展方针和线路,部署好发展规划纲要,积极热情投入开展工作。总之必须先要有一个好的领导核心。若核心都不好,外面有多好也是一个空壳!现实中很多领导都是名义上挂任职位,但不做事实的,光是口头一句话“大力发展”,但对“如何”发展和发展“结果”怎样却不管,置之不理的。像这样的领导反而误了“发展”,还不如平民百姓。
2.赛制赛规改革方面,我觉得棋规不够完善那是棋艺水平和竞技改革问题,不是管理问题,领导问题才是管理问题,也是首要问题。不完善的棋规赛则,慢慢可以完善好,只要经过多次反复改革和实践验证,然后就会慢慢趋于完善。
3.赞助商当然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至少是举办赛事大部分经济来源支撑渠道。一、主要还是靠领导组织管理者有方,用什么好的方式如何交涉应酬,才联系到找到好的赞助商,毕竟赞助商也要好处,如为广告牌子宣传等,双方需要共赢的!这方面也归于以上1.点,领导组织者能力。二、靠广大象棋爱好者合作共同搞好象棋开展活动,打造好赛事形象,让象棋文化在社会上人民群众生活中充分体现出象棋带来的积极意义的影响,这样赞助商也比较容易心动,热情接受赞助。
至于象棋和棋论,我在此有空也想发表点看法。据于象棋特点,我觉得应该允许和棋的存在,我认为和棋也是一种美,但必须是积极和棋,而不是消极和棋!比赛竞技,不碍就是公平公正地比较出双方的综合实力(包括竞技水平,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能积极下到和棋局面说明:在此相同条件下,双方的综合实力水平达到平衡点。世上很多事物状态量都会有处在中立状态量的,如颜色的黑白色之间有灰色存在。因为自然界规律表明:物质总是运动的,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在发展变化中总是有一个过渡状态量,在胜负之间难道就不允许不胜也不负(和棋)中间状态量存在吗?和棋也是一种技巧技能,也需要费心思才能把握到平衡点!就如杠杆两端挂着两个物体,要使得杠杆平衡,必须花很大心思力气去调节两端力臂才能调得平衡,调力臂过程就是一种技能体现过程。同理,象棋和棋的过程也是存在技能过程,不能随随便便就能求得和棋。
象棋比赛和棋多,本身不是象棋问题,而主要是赛规(非棋规)不能真正科学评估和棋的平衡点,很多比赛中的和棋(按原暂定计分标准,各个棋手双方各得一半分)只是一种表面形式,含有很大的水气成分(因为一盘过)。事实不单是和棋,就连胜负成绩也存在偶然性运气性成分比较大,如继续再多下一盘是不是这样的结果呢?结果难说。再有,此种一盘过就分胜负,只是在一种条件下,而在其它条件是不是这样的结果呢?结果也难说!从数学概率统计学上说,抽样总数越多,就越准确,同理,象棋比赛中,两个人越下多盘,评定胜负成绩就越准确,但事实上,象棋比赛不允许耗时那么多来搞比赛,如果每人下三盘耗时相当大,这样矛盾如何解决?那是以后改革探讨问题。现在还是回归和棋讨论来。
理论上的和棋的理解应该是:在相同的条件下对抗最后下成和棋,能公平公正地比较评估出双方的综合实力(包括竞技水平、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是相等的。所以可以换句说,和棋应该用“综合实力相等”来代替,但评估相等必须要在相同条件下,否则就不公平。现在流传着的什么“胡规”、“吕规”都是一种实质上是贴时或贴分制(或两者都兼有)来弥补先后手的差异,这种贴时分制能科学评估和棋的平衡点吗?显然不能完全平衡,理由是:评估条件不相同,凭什么知道先手用时间少于后手多少分钟才是合理的?凭什么知道和棋时后手得分比先手得分多于多少分才是合理的?有什么数学模型及什么数学公式依据理论计算出来的?这个问题谁也回答不出,只是凭感觉,回答不出是正常思维,因为都知道不同条件不同属性的事物是没法比较的。就如足球比赛,两个队人数不同,一个队10个人,要多踢进一个球为胜,而另一队13要多踢进两个球才能胜。这样的比赛评估胜负合理不?显然是不合理,条件不同,无法评估衡量比赛不同条件与得分价值的等价关系!如果不讲究体育竞技的技巧能力,不讲究平等条件,不讲究公平公正的拼搏精神,象棋赛、足球赛等,不然双方就直接抽签决定胜负,抽签各占50%几率,看谁运气好,免得费时费力费心去比。所以无论怎么说,象棋比赛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一切条件双方都是同样的平等的。绝不可用那些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成绩的因素如分数或时间去弥补先后手差异。其它不影响成绩的因素,可以弥补权衡先后手利益。如规则上规定:后手的右手按棋钟方便些(棋钟放在后手右边),这很合理,弥补一下后手的利益。
所以什么“胡规”、“吕规”甚至以后轮到赵国荣发明的“赵规”等。都是换汤没有换药,都是用贴时贴分制,只是看来“吕规”比“胡规”只是贴得合理一点而已。最根本没有减少和棋数量,只是把和棋隐形间接变成时间或分数而已,新规的结果导致,后手黑方和棋得多点分,和棋也当胜,这反而会扭曲棋手的意愿,因为红方目标要胜才能胜,而黑方目标求和就行,和棋也胜了(半胜),所以红方总有一个顾忌:怕和失利,黑方胃口增大,盼和为胜:搞得双方棋手的心态都变掉了,下出来的棋的质量也跟随变样。事实上,新棋规出台结果并没有效减少和棋数量,只是把原来红黑双方各五成的和棋愿望转移到黑方单独一方的十成愿望而已,和棋几率不会明显减少,反而带来副作用:扭曲棋手意愿。
和棋并不是象棋发展的祸首,用什么所谓的新规都无法减少和棋数量,因为条件不相同,无法定出评估标准,只是一种带人情化的迁就,结果迁就得了红方就迁就不了黑方,体现不出体育竞技那种公平公正的竞技精神。为了减少和棋数量,让棋手积极进取,既不会导致扭曲棋手的意愿和心态降低对局质量,又能维持评估标准不有失体育竞技精神的公平原则。我个人认为,建议有两点:
1.加快棋 2.制约消极和棋
1.加快棋续赛
既然和棋实质表现上是比较双方的综合实力是相等的,那么就要在相同条件下比较。慢棋第一盘和了以后轮流执先加快棋赛,加快棋也和了,加超快棋也和了,最后才在成绩表上记录和棋各得一半分。这样,盘数也多了概率更接近了,条件也相同了,才能真正比出两个人的综合实力是否接近相等。和棋加快棋,耗时少,影响赛程不大,这既可维护评估标准能更真实反映棋手水平实力,也能维护了体育竞技公平公平公正精神。其实,一般来说,大多数人第一盘和了,加快棋和超快棋一般就不会再和了,如果少数人真的和了,没得说了,说明两个人实力真相当。这样,成绩记录上和棋数也减少,也没扭曲棋手意愿,对局质量没有下降。
2.制约消极和棋,
我很痛恨消极和棋的现象,如果是积极和棋我赞成,毕竟和棋也是一种艺术美,只要它和得好也算一种美。为了制约消极和棋,棋规需适当修改。
(1)原棋规:在对局过程中,一方提议和,另一方同意立即判和。这条要取消,改为:对局不到50回合(看是更多或少点回合会更合理,如60或40)的,不是到达公认的简单的例和官和局面,任何一方提和无效!这样做法是要求欲和棋的棋手给出和棋的理由。有很多人,还没进入残局例和局面,甚至刚开局走了十几二十回合到中局,就握手言和,这种消极的和棋现象,对不起观众,甚至有让人感觉到像买棋让分的迹象,应要严厉杜绝。象棋允许和棋,但是技术上真正的和棋,要竞技能力到位,合情合理的和,和也要和得有道理。按常理上决策:优势求胜,劣势求和,均势稳中求变待机保和求胜。而优势求和,均势的没到简明局面的就马上和,都是消极的,反常的现象。
(2)原规则:出现棋例,双方都是允许着法,马上判和,这条取消,改为:红方要变不变作负。这本来双方都是闲着允许着法,一方变着不明显影响下步的利益得失,应改为要变下去续赛!由于红方本来就有先手利益,所以应由红方变比较平衡利益。
结束语:
象棋的和棋本来就存在,没法完全消除,只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消极和棋。我立场一直认为:和棋要有理由,和得好,和得合情合理,我赞成!其实并不是所有和棋的对局棋谱就不精彩,也并不是所有胜负对局棋谱都精彩,胜得无道,负得无理(如盲棋昏招的)也没有什么可欣赏价值。和棋也是一种平衡对称美。凡是有失比赛的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创新规去消除和棋,结果都是一种人为扭曲象棋文化的自然美而变成不完美。希望象棋界的人士不要盲目再给象棋做“整容手术”了,让其自然美吧,若“整容”不妥反而“毁容”了!当然,有些其它地方的棋规条例不完善要修改是理所当然的,但不可针对单是为了消除和棋而做出不体现体育竞技公平公正的原则去改!否则就给象棋“毁容”!其实,“和棋”不是象棋发展受障碍没出路的祸首!应是其它诸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