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情况是侯要求裁判公证限着(当时章的局面占优,双方时间大约都是7分钟),当值裁判以钟上有记着功能为由
不与采纳。这里裁判明显是不负责任的,难辞其咎!钟上显示的肯定是从开局到现在全局的着数,而裁判现在需要做的是
记下双方均未吃子的有效步数,比赛钟肯定没有此功能,也不可能做出公证。
侯随后反复提出申请,这是对合法权利的争取,怎能是盘外着?
再后来局面有变化(双方有子力交换),但章时间吃紧了,要求和棋(车马对车卒,双方均有机会),侯不同意。当
时裁判也应公证记录限着,但裁判仍不作为!随后打人事件发生。
无聊你知道当时的情况吗?你不会也是臧的马甲吧?
不过指出来啊,报名表上是河北侯文博,这个是我的错误!
后面漏记的是他们在还剩下3分钟之内的时候走的比较快,我实在无法跟上,请见谅!
这个人在 原创]答疑侯文博和章磊的那盘棋 里面却说过 "而且我是一名记录者,不管他下的多快,我都记录了下来,如果他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查找记录的!" 自相矛盾,欲盖弥彰
这场裁判是谁?应追究此人责任,楼主说得对,记时钟有记录不吃子多少回合的功能吗?要这种裁判干啥!这只说明比赛的组织能力差,对棋手不负责任!
无聊你知道当时的情况吗?你不会也是臧的马甲吧?
怎么一有不同的言论你们就开骂,要不就指责人家是马甲。这种心胸未免狭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