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广象网 http://www.gdchess.com/bbs/

象棋,广东象棋网,象棋棋谱
共124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2][3][4][5][6][7][8] ...[13]
[浏览完整版]

标题:回应"中吴王崇言"先生 (黄胜光)

1楼
闲庭信步言无忌 发表于:2010/7/15 11:21:00

  昨天下午,全国象甲比赛完回家后,我一连发了几个帖子,把相关信息、资料发到论坛。现在,对王先生作出回应。

  一.请注意——是回应,不是回骂,也不是对骂(只有王先生一个人在骂),更没有掐起来。这种情形可能令等着看热闹的人感到失望。  二.“中吴王崇言”先生发帖污蔑、诬陷、攻击我。此事非同小可,关乎本人的声誉与人格。必须作出回应。视乎事态的发展,如有必要本人将诉诸法律解决。  下面逐一回应:

  1.“得罪好多番禺人”—— 根本没有这回事,我在省内(南、番、顺一带)与很多棋友关系非常好。他们经常请我去玩。前不久,简昌、周明杰还专门请我、吴宗滋、罗超明去番禺吃饭。你是造谣生事!你敢当面对质吗?!

  2.“冒充国家级裁判员到番禺搞培训”——我从来没有说自己是国家级裁判员。我的名片印的也不是国家级裁判员

  我主持举行象棋裁判员培训班有十多届,广州、澳门暂且不说了。2008年,惠州承办全国象甲。省棋队委派我全权代表去培训裁判员;2009年顺德承办全国个人赛,顺德棋协(孔广锡)聘请我去培训裁判员;去年省棋类协会举办一级裁判员学习班,陈志刚委派关志良和我主持。

   但是,我不知道你指哪一届?请你把时间。地点、参与人、见证人讲清楚。

  3.“没有入住市中心星级宾馆耿耿于怀,在饭桌上恶毒攻击这个那个”——这一点更是无稽之谈,又不是长期居住,短暂几天就过去了,我从来不会计较。

  4.什么“通知存根作证据”?——简直令我一头雾水!我怎能以个人名义发通知呢?莫名其妙!请出示“证据”!

  5.“死性不改,策划诈骗活动”?——东西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请你拿出真凭实据,否则我将会告你诽谤罪!

  6.“你要为大半生造下的罪孽、深深忏悔”——我不明白自己造下了什么罪孽,一生做人问心无愧,何须忏悔!难道我是个十恶不卸的流氓、杀人越货的恶魔吗?!简直一派胡言!信你讲都是傻瓜!

  最后,我请你注意自己的言论不要太过分,还请求你不要编辑、删除自己的发言,就一直挂在论坛让大家看个够!   

2楼
中吴王崇言 发表于:2010/7/15 12:25:00

“黄胜光”“先生”

针对你的回应,作以下回复:

1.得罪好多番禺人”—— 不是说,我和某某交好就可以以偏概全的,难道我冒犯了你黄某人,就算冒犯了全广州人?至于为何不指名道姓告诉你他们是谁谁,那是因为老先生们深知某个人的一贯作风,怕它立马甩甩尾巴,掉转屁股去他们那里乱张嘴!狂吠不止。最终使得下棋可以使人延年益寿这句格言遭到颠覆。

2.冒充国家级裁判员到番禺搞培训——这个事情有没有,你现在可以狡赖,但是天知地知,在必要的时候,我会把你现在和以前的有关“声音”打印后交予陈松顺,李志海,罗云龙诸先生一观。

3.没有入住市中心星级宾馆耿耿于怀,在饭桌上恶毒攻击这个那个”——在明知我没有录制你丑恶嘴脸的时侯,你固然可以大大的表现一番啦,你现在可以是“秀绩斑斑”,但是毛主席说过: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必须剥掉,不知道以后你会是怎样?

4什么通知存根作证据——这个一发,广东网必定沸腾,但是可以预见到的是,有个“黑影”必然悄然遁去,之后便是无休止的在现实里大放厥词,狂吠乱咬。不知道有多少老人要受到牵连,像我这种年纪的人深深的知道,老哥们经不起折腾啦,让他们安然的离开吧,这也算是积德。

5.死性不改,策划诈骗活动——这个也是有根据的,之所以有个家伙敢这样张狂,是因为尚处在策划阶段,还没有完全付诸行动,把柄流露出去的不多,中国有句老话,未雨绸缪,再次振聋发聩的劝诫回,收手吧,尽管要让dog不吃那个比较难,但是我还是傻一回吧。

6.你要为大半生造下的罪孽、深深忏悔”——这句话,你应该有自己独特的感受,一生做人问心无愧,这个不是可以在现在由这个嘴巴说的。

最后,我感觉我的言论不算太过分,感觉过分的,大概是和你相距千里之外吧。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3楼
渊深海菜 发表于:2010/7/15 12:27:00
    与人无争,就能亲近于人 ;与物无争,就能育抚万物;与名无争,名就自动到来;与利无争,利就聚集而来。祸患的到来,全是争的结果。而无争,也就无灾祸。   老子说:“只有无争,才能无忧。”  惟有虚可以承受百实,惟有坦可以化解百怨。所以人贵在以虚修养自己,以坦荡交游涉世。正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也!!!何以为一不相识,一影子计较!!!累自己!累自己!!!黄先生
4楼
闲庭信步言无忌 发表于:2010/7/15 13:35:00

  好个“中吴王崇言”,把所有一切都说得云遮雾罩、避实就虚,企图推个干净。其实一样证据都拿不出来!

  你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你要是条汉子,请备齐证据站出来对质!你有这个胆量吗?如果是孬种那就算了!

5楼
专送彩金的大鱼 发表于:2010/7/15 13:46:00

看了一下,王崇言提出的那几点,都是有点虚张声势的“由头”,而没有什么实质的有力证据,在法庭上可是不允许这样表述事实的。你要么就不发贴,发了贴就应该公示最有力的证据,把黄胜光的所谓“本来面目”给大家揭露出来才对。而你却讲这些不着边际的话,如何向广大好奇的看客交待?

本人一向发言不偏不倚,力持中立!

6楼
古今明 发表于:2010/7/15 14:07:00

黄老师曾多次到顺德授课,为象棋裁判工作的普及和推广作出了很大贡献,领导、棋迷、棋友以及同行、学员等各界好评如潮!

支持黄老师!

7楼
专送彩金的大鱼 发表于:2010/7/15 14:38:00

王崇言这下的蒌子可捅大了,必须得给当事人黄胜光以及广大棋友一个交待才好。本鱼预测事态发展的结果有三种:

1、王崇言如果拿出了有力的证据,证明黄某人确实存在欺诈活动,那结果自然是以黄某人声名狼籍、王崇言成为象棋界的打假英雄而告终;

2、王崇言出示了证据,但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并非那么夸张。那就可以断定两人的争执不过是小小的私人恩怨。发展结果将以暴露了黄某人的某些小节、而王崇言小题大作而告终,两人均不得分。

3、如果王崇言最终还是故弄玄虚,欲语还休的态度,始终拿不出什么证据,一味靠虚张声势来忽悠棋友,那末此人一定就搬弄事非、喜欢兴风作浪的无耻小人。而黄老师在经历了考验之后在棋友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

8楼
lrch328 发表于:2010/7/15 14:58:00

我只看到黄老师为宣传象棋不遗余力、不求回报,我不相信黄老师会策划什么“诈骗活动”,如果有,请王崇言先生拿出真凭实据!

无中生有、信口开河地毁人清誉是要负责任的!请王崇言先生三思!

9楼
wy-ok 发表于:2010/7/15 15:35:00
用户已锁定!
10楼
中吴王崇言 发表于:2010/7/15 15:36:00

黄老弟,请允许我这么称呼你,因为你虽然年纪一把,但是没有多少脑子,所谓对质,没有敢不敢,只有值不值。我现在试问一句,当我拿出证据,你会服吗?你肯定会继续去我证据来源地去“申诉”,这个本也正常,但是有的老同志证人像风箱里的老鼠一般,被逼陷于你我的对质门的时候,万一出了意外怎么办,这个可不是闹着玩的,也不是你现在可以保证的,出了事,你这个大老粗会把我害惨的,权衡再三,不值得冒风险。这个也许网上的看客是不必顾及的,再说,就算如大鱼所说,搞的你声名狼藉又如何,你黄家大嘴巴在棋圈本就没有什么好名声。所以,只能你可以收手不干,那么就天下太平啦。

共124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2][3][4][5][6][7][8] ...[13]

Copyright © 2000 - 2008 Dvbbs.Net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3.0
Processed in .04688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