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8 22:30:09编辑过]
支持黄老师。无谓的论谈已升级,部分贴甚至指名道姓攻击他人的,相关帖子已删除转移。
晕!谁把我的帖删了?我没骂过人啊!我把帖名改了再发!
以下是引用无极限在2010-11-8 20:19:00的发言:
还是判和吧,和为贵
同意!
1.口头劝告——别吵了!不要影响“赛场”秩序!继续比赛!
2.如有再犯者判犯规,同一局犯规三次者判负!
3.不服从裁决,态度恶劣,影响极坏者,取消比赛资格!
以下是引用任意棋在2010-11-8 19:53:00的发言:
支持黄老师。无谓的论谈已升级,部分贴甚至指名道姓攻击他人的,相关帖子已删除转移。
真的是无谓的谈论吗?如果你个警察,但有人在网上说你滥用私刑,你有何感受?针不剌到肉不知痛,有些事我们看起来是小事,可付之一笑,但当事人呢?假如一早把火苗熄灭就不会有后来的谈论升级了,也请发贴者别把自己的主观猜测胡乱发到网上,以免再引起混乱,让管理员们操这份无谓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