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友关于“新分先制规则向‘胡规’宣战”一文质疑的统一回复
(作者) 无局
网友质疑步数考核指标的合理性问题,以下笔者就来解释此一问题。我们知道,在运筹学中达到同样目的方法可能有多个,其中以最少步数达到的为最优方法!棋是一步步下出来的,目标也是一步步向前走达成的。下棋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寻找最优方法的过程,因此步数应该作为棋手棋力考核的重要指标。本来步数在象棋比赛中就是一个考核指标,例如规定棋手在多少时间内完成多少步数,只不过是没有我们这么强调和重视而已。给对弈双方棋手同样足够的子力资源和时间就是要棋手下出高质量的棋或下出高效率的棋,如何体現高效率?当然是要求棋手充分利用子力资源和时间资源朝着步步精准的目标努力,这样相对于棋力低的棋手,棋力高的棋手由每一步棋正确效应的叠加最终将以较少步数达成同样的目的。
一轮两盘分先棋中,如果甲乙棋手同样都达到“杀将”的目的,当然是以步数较少达到目的为效率高(象棋比赛中为争取胜利和及早胜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例如弃子入局就是这一精神的具体表现,有时仅仅为提早几步取胜,就是所有大子全弃亦在所不惜)的一方,而效率高的一方应该也是优胜的一方。 正因为如此,步数指标的设立是有利于区分对弈棋手胜负的。
例如,一轮两盘棋的对弈结果为,甲执红先行40步击败乙而乙执红先行50步方击败甲,依以上常识判断甲棋力要高于乙棋力,故此轮判定甲胜出(尽管甲乙战绩都是一胜一负,新分先制规则仍然可判决出胜负,然而旧的分先制规则对此一结果却难有作为)。当然,两盘棋未必就能真实反映两者棋力的差距,可能需要多盘的对弈才行,不过这就牵涉到比赛成本的问题了,但在一轮两盘分先棋的条件下这样作出的判断是合理的。
反之,如果步数不作为考核指标,不易区分胜负暂且不说,对提高棋局质量也是极为不利的。比如高手对低手由于赢定关系而不用心胡乱走棋,又比如一盘棋中一方明明再用3步就可将死对方却要花费更多的步数。正是由于步数在每轮比赛棋手棋力高低的区分上起作用,为争胜出众棋手都不敢胡乱走棋(每一步都得认真考虙),高手之间对阵更是不敢犯低级错误(诸如在大好局势下却被别人打闷宫),让对手以较少步数早早取胜,否则在该轮比赛中更难翻身。这样尽量保证了每位参赛选手每盘棋的质量,从而无形中也达到整体提高棋局质量的目的。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 由于步数考核指标的存在,新分先制规则也客观要求在例胜局中,优势的一方也要以将死对方将帅方算该盘棋局结束(除非一方愿意弃子认负,不过由于步数是重要的考核指标劣势一方不会轻易认负,这样一方全力攻击另一方拼命抵抗棋局才好看质量才高),完整献上一盘棋。这样做是有好处的,一是对象棋本身和棋手发展有好处,因为就算是例胜局随着棋手棋力的提高可能有更佳的杀法出现,同时也可以从开局、中局、残局整体更全面考察棋手的棋力;二是观赏性提高了,观众更能从中领略到高手们的精彩杀法技艺对提高民间棋艺有帮助,能吸引更多的人观棋。
从这些分析中,可见步数指标的设立不但应该而且也是合理和必要的。
(松下弈仙 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