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规则中关于“消极”的处罚:
(一)部分主要受时间限制的消极处罚
1、运动员拒绝逃避抓握,将被处罚消极(掌握在15—20秒间);
2、用手臂推挡对手以阻止对手进攻,将被处罚消极(掌握在15—20 秒间);
3、运动员站姿较低致使对手无法进攻,将被处罚消极(掌握在15—20 秒间);
4、向下挤压对手以阻止对手进攻,将被判罚消极(掌握在15—20 秒间);
5、双手手指交叉抓握,将被处罚消极(掌握在5—8 秒间);
6、抓握对方同一侧衣襟不使用投技技术,将被处罚消极(掌握在5—8 秒间);
7、抓握对方腰带不使用投技技术,将被处罚消极(掌握在5—8 秒间);
(二)部分主要不受时间限制的消极处罚
1、虚假进攻:
(1) 运动员倒地,但未使用或未试图使用动作破坏对手平衡,将被判罚消极。
(2) 运动员跪地,但未使用或未试图使用动作破坏对手平衡,将被判罚消极。
2、双方运动员低站姿,都不进攻,将双双判罚消极。
象棋要限制消极和棋,可以考虑在规则中引入“消极”的定义与处罚。比如:
1、自然限着(60回合)内可以提和,但提和方将被“处罚消极”;
2、若干着数(25回合)内双方即形成例和局面,裁判有权裁定为和局,并双双“判罚消极”;
3、同一对局中,被“处罚消极”作为犯规的一种,各种犯规累计达到规定次数的,判负;
4、破同分时,先比较“处罚消极”的次数,次数少者名次列前。
限制消极和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四条均有不妥。
第一条:劣势方坚守自然限着,劣则谋和,并无不妥;
第二条:因单方面所选择某种便利导致大兑子迅速(25回合内)成和,对手不应该判为消极在内;
第三条:消极和棋动作具有连续性,不是一招两招的事情,将无法确定消极次数;
第四条:如第三条,一盘棋的消极求和都很难算清,一次比赛下来(比如全国象棋个人赛11轮)更难判定。
先休息了,下次再聊。
很希望比赛更精彩,更激烈一些。象去年的全国象棋个人赛最后关头就很激烈,棋迷们不知道觉得怎么样?
特别是最后一轮,前面台次的非常激烈。
很希望再重现2005年那样的精彩局面,那一年许仙奋力厮杀,陶公子的虎头,新王的豹尾。。。
那一年,精彩历历在目。
限制消极和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四条均有不妥。
第一条:劣势方坚守自然限着,劣则谋和,并无不妥;
第二条:因单方面所选择某种便利导致大兑子迅速(25回合内)成和,对手不应该判为消极在内;
第三条:消极和棋动作具有连续性,不是一招两招的事情,将无法确定消极次数;
第四条:如第三条,一盘棋的消极求和都很难算清,一次比赛下来(比如全国象棋个人赛11轮)更难判定。
可能大部分人没看懂,老兄也没完全理解。
第一条,我的意思是头60回合不能提和。(之所以说自然限着,目的是为了随自然限着变化而变化,如自然限着为50回合,则为头50合)
第二条,单方面求和在道理上说得通,但实际是对局是两个人的事,可提前变招。连坐的规定,至少可避免双方都往和谱上走。
第三条,对第一条按提和一次消极一次(如对方拒绝后再次在若干着数内提和,则再消极;按现在规定,是双方轮流提和,则双方皆可能出现消极);对第二条,25回合内和一次算一次消极,算得清。另外例和局面可以按实用残局列出清单,柔道的消极规则还列出了图例。
第四条,见第三条,可以算得清。
60回合内不得体和,有违棋理,遇到官和局面,还要继续行棋。
消极和棋的防范不能把正常和棋算进去。
再者,下棋是两个人的事,如果强迫一方变招,一般情况下变则吃亏,也有违棋理。连坐使得另一方被迫受害。
提和有提和的程序,单方面提和不得超过对方两次,否则犯规。
60回合自然限着是原来就有的,我只是改为从开局开始算而已,并没有违背棋理。
25回合内判和,双方消极;
60回合内提和,提和方消极。
25-60回合内的正常形成的和棋,棋手不能提和,但可以由裁判判和,双方不算消极,但应形成例和的残局局面,现在很多和棋是还有进攻子力就双方和了。
定义消极的目的,是引导棋手不要简单兑子,保持复杂的局面。
几种不同的思路:
一是计分法上拉大胜和差距,2.5-1-0(5-2-0)比较合适。
二是加赛。可用2-1-2/3-0(即6-3-2-0,慢胜-加赛胜-加赛负-慢负)计分法,但受时间、人力所限。
三是小分上区分。如本贴的“消极”。
加赛可能产生的问题是,会导致慢棋更消极,都指望快棋混水摸鱼。
拉大分差的问题是:低手碰上高手,还是会消极求和。
还是有必要通过“消极”来限制每一局、每一步。
另外,如果觉得提和方消极不妥的话,可以考虑:
25回合(建议规则涉及的25回合均改为30,30*2=60)内(有效着法)和,双方消极;
60回合内(有效着法)和,先手方消极,这总比红和判负合理,不应有意见了吧?先手方要主动求变。
支持楼主的论点!
但是楼主的论据太扯淡了,不支持了。
这个办法实践价值不大吧,即使操作,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