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人与黄胜光先生的手谈约战因故一再拖延,唐某对这段时间以来一直关注此事的各界朋友表示感谢!
黄胜光先生日前于本人的《三点声明》中跟帖称:本人不会操作电脑,也很少上网。认为此次约战是有人挑拨离间,从中搞鬼,此次约战并非唐某的本人意愿。在此我郑重地正告黄胜光先生:我与你的约战确实是本人意愿!我已全权委托本人的公共关系顾问起草所有发言文稿,所有发言均由本人授意并认可,代表了本人的真实意愿。并声明以本人身份证号码担保对本ID的发言负完全责任。如对此仍有疑问的朋友可以直接致电本人的136手机求证。今后广东象棋网论坛,也不能只有你黄胜光一个人的声音。
经过与黄胜光先生的协商,结合黄先生的意见,本人与黄胜光先生的比赛最终确定事宜如下:
1、 比赛日期:2012年12月9日
2、 比赛地点:广州市惠福路某酒店
3、 比赛项目局数:中国象棋分先二局
4、 比赛用时:每局30分钟,每步加10秒
5、 执行棋规:99棋规
6、 每局彩金:人民币500元正
7、 裁判长:黄耀东
记录员:陈智军
此次唐黄之战,对于唐某来说还有两点重要意义:
一、黄某人为了达到打压本人的目的,不但在公众论坛上多次对本人进行抹黑,连我那八十高龄的家父也不放过,不论人前人后,明里暗地,经常被他拿出来说事。我唐某与你黄某人的恩怨关他老人家何事?我唐家的家事又与你黄某人何干?此次唐黄之战,一为家父,乃为孝而战也!
二、黄某人自任广东象棋网超级版主以来,多番利用超版权限排斥异己,甚至因私怨对“老智深”等网友连封二十几个号,粗暴蛮横,骇人听闻。此次唐黄之战,二为众网友伸张正义,乃为义而战也!
为孝为义,唐黄终必一战!既然大家都是为广东棋坛服务多年的象棋人,棋人之间的恩怨,就用棋艺较量这种最文明的方式来解决吧!唐某保证整个比赛会在友好、文明的气氛中进行。十二月九日,请黄胜光先生务必拨冗光临,万勿再延!
唐立新
2012年11月28日
此次唐黄之战,对于唐某来说还有两点重要意义:
一、黄某人为了达到打压本人的目的,不但在公众论坛上多次对本人进行抹黑,连我那八十高龄的家父也不放过,不论人前人后,明里暗地,经常被他拿出来说事。我唐某与你黄某人的恩怨关他老人家何事?我唐家的家事又与你黄某人何干?此次唐黄之战,一为家父,乃为孝而战也!
二、黄某人自任广东象棋网超级版主以来,多番利用超版权限排斥异己,甚至因私怨对“老智深”等网友连封二十几个号,粗暴蛮横,骇人听闻。此次唐黄之战,二为众网友伸张正义,乃为义而战也!
为孝为义,唐黄终必一战!既然大家都是为广东棋坛服务多年的象棋人,棋人之间的恩怨,就用棋艺较量这种最文明的方式来解决吧!唐某保证整个比赛会在友好、文明的气氛中进行。十二月九日,请黄胜光先生务必拨冗光临,万勿再延!
唐立新 2012年11月28日
对
但是,我刚才看到这个帖子却是气愤难平。
1. 我长期打压
2. 诬蔑我拿他老爸说事更是无中生有,我一向非常尊重唐老前辈。今年正月,我和朋友吃饭,刚好见到
我现在提出:我们两人的事非恩怨不要再在网上说,约个时间,邀请中间人三口六面讲清楚,是谁错谁道歉,是误会消除。
老黄早前说过裁判长应该达正科级或副处级待遇(注,不是国家级裁判)每天300-500工资还嫌少呢,你们还请上一个记录员,每盘才500元,假如赛果一胜一和,连支两位工资都不够,是否应该考虑把彩金调高些?
建议另加一条,输方付给裁判长劳务费500元,记录员300元,按老黄最底标准支付不太过吧,彩金不变每盘500元,老詹先前准备和大鱼比赛,也曾经说过要求黄担任裁判劳务费是1000元。
请问黄耀东先生是国家级裁判还是省市级,如果是国家级就还不止这个数,应该达到是正处级副厅级以上待遇。
先生不必当真,我做裁判员(长)从来没有讨价还价的习惯,多少都是随人家给。
你的建议很好,只是要征求我们俩的后台老板同意。如果先生赞助就皆大欢喜了。
先生不必当真,我做裁判员(长)从来没有讨价还价的习惯,多少都是随人家给。
你的建议很好,只是要征求我们俩的后台老板同意。如果先生赞助就皆大欢喜了。
你的说话是真是假大家可以去浏览你的主题“时也、命也、运也”
你们这种属于私人恩怨,不属象棋公益活动,我不会涉入其中,更加不会去赞助
但有建议提供,你们之间也无须征求后台老板意见,江湖恩怨就用江湖办法来解决,如果你们双方愿意比赛输赢拿一只手指为代价,切割过程直播发送到广网,我愿意发起竞猜主题,奖金1万元送出为止,必受到各界人士关注,你们也算推动象棋发展的另一种方式表现。
你的说话是真是假大家可以去浏览你的主题“时也、命也、运也”
你们这种属于私人恩怨,不属象棋公益活动,我不会涉入其中,更加不会去赞助
但有建议提供,你们之间也无须征求后台老板意见,江湖恩怨就用江湖办法来解决,如果你们双方愿意比赛输赢拿一只手指为代价,切割过程直播发送到广网,我愿意发起竞猜主题,奖金1万元送出为止,必受到各界人士关注,你们也算推动象棋发展的另一种方式表现。
哈!不至于“以一只手指为代价”吧?这个建议太血腥了!如果另一位先生建议以头颅为代价怎么办?怕怕!赶快下线去饮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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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刚才看到这个帖子却是气愤难平。
1. 我长期打压
2. 诬蔑我拿他老爸说事更是无中生有,我一向非常尊重唐老前辈。今年正月,我和朋友吃饭,刚好见到
我现在提出:我们两人的事非恩怨不要再在网上说,约个时间,邀请中间人三口六面讲清楚,是谁错谁道歉,是误会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