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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棋,广东象棋网,象棋棋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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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唐黄棋艺交流最终约战帖

1楼
广州唐立新 发表于:2012/11/28 2:07:00
 

  关于本人与黄胜光先生的手谈约战因故一再拖延,唐某对这段时间以来一直关注此事的各界朋友表示感谢!


  黄胜光先生日前于本人的《三点声明》中跟帖称:本人不会操作电脑,也很少上网。认为此次约战是有人挑拨离间,从中搞鬼,此次约战并非唐某的本人意愿。在此我郑重地正告黄胜光先生:我与你的约战确实是本人意愿!我已全权委托本人的公共关系顾问起草所有发言文稿,所有发言均由本人授意并认可,代表了本人的真实意愿。并声明以本人身份证号码担保对本ID的发言负完全责任。如对此仍有疑问的朋友可以直接致电本人的136手机求证。今后广东象棋网论坛,也不能只有你黄胜光一个人的声音。


  经过与黄胜光先生的协商,结合黄先生的意见,本人与黄胜光先生的比赛最终确定事宜如下:

1、  比赛日期:2012年12月9日

2、  比赛地点:广州市惠福路某酒店

3、  比赛项目局数:中国象棋分先二局

4、  比赛用时:每局30分钟,每步加10秒

5、  执行棋规:99棋规

6、  每局彩金:人民币500元正

7、  裁判长:黄耀东

  记录员:陈智军


此次唐黄之战,对于唐某来说还有两点重要意义:


一、黄某人为了达到打压本人的目的,不但在公众论坛上多次对本人进行抹黑,连我那八十高龄的家父也不放过,不论人前人后,明里暗地,经常被他拿出来说事。我唐某与你黄某人的恩怨关他老人家何事?我唐家的家事又与你黄某人何干?此次唐黄之战,一为家父,乃为孝而战也!


二、黄某人自任广东象棋网超级版主以来,多番利用超版权限排斥异己,甚至因私怨对“老智深”等网友连封二十几个号,粗暴蛮横,骇人听闻。此次唐黄之战,二为众网友伸张正义,乃为义而战也!


为孝为义,唐黄终必一战!既然大家都是为广东棋坛服务多年的象棋人,棋人之间的恩怨,就用棋艺较量这种最文明的方式来解决吧!唐某保证整个比赛会在友好、文明的气氛中进行。十二月九日,请黄胜光先生务必拨冗光临,万勿再延!



唐立新

2012年11月28日


2楼
闲庭信步言无忌 发表于:2012/11/28 5:20:00
以下是引用广州唐立新在2012-11-28 2:07:00的发言:
 

  此次唐黄之战,对于唐某来说还有两点重要意义:


一、黄某人为了达到打压本人的目的,不但在公众论坛上多次对本人进行抹黑,连我那八十高龄的家父也不放过,不论人前人后,明里暗地,经常被他拿出来说事。我唐某与你黄某人的恩怨关他老人家何事?我唐家的家事又与你黄某人何干?此次唐黄之战,一为家父,乃为孝而战也!


二、黄某人自任广东象棋网超级版主以来,多番利用超版权限排斥异己,甚至因私怨对“老智深”等网友连封二十几个号,粗暴蛮横,骇人听闻。此次唐黄之战,二为众网友伸张正义,乃为义而战也!


为孝为义,唐黄终必一战!既然大家都是为广东棋坛服务多年的象棋人,棋人之间的恩怨,就用棋艺较量这种最文明的方式来解决吧!唐某保证整个比赛会在友好、文明的气氛中进行。十二月九日,请黄胜光先生务必拨冗光临,万勿再延!

                                                                                                                           

                                                                                                                            唐立新 2012年11月28日



 

于唐先生的挑战,我坚决应战,无论输赢在所不惜。

但是,我刚才看到这个帖子却是气愤难平。先生不顾事实,凭空捏造。

1.    我长期打压先生不知从何说起?事实上,多年来我当裁判长,经常请唐先生做裁判员,只是2009年广州市运会一次没有请他就怀恨在心,多次在棋友面前咒我还不死。现在他把话反过来说。

2.    诬蔑我拿他老爸说事更是无中生有,我一向非常尊重唐老前辈。今年正月,我和朋友吃饭,刚好见到唐立新先生。我主动上前打招呼,并拿出一百块钱给他转交唐老先生,祝愿老先生身体健康。我还语重心长地说:“你要好好侍奉老人家,希望老人家健康长寿”。

 

我现在提出:我们两人的事非恩怨不要再在网上说,约个时间,邀请中间人三口六面讲清楚,是谁错谁道歉,是误会消除。


3楼
闲庭信步言无忌 发表于:2012/11/28 7:12:00
以下是引用无界游客在2012-11-28 6:50:00的发言:

老黄早前说过裁判长应该达正科级或副处级待遇(注,不是国家级裁判)每天300-500工资还嫌少呢,你们还请上一个记录员,每盘才500元,假如赛果一胜一和,连支两位工资都不够,是否应该考虑把彩金调高些?

建议另加一条,输方付给裁判长劳务费500元,记录员300元,按老黄最底标准支付不太过吧,彩金不变每盘500元,老詹先前准备和大鱼比赛,也曾经说过要求黄担任裁判劳务费是1000元。

请问黄耀东先生是国家级裁判还是省市级,如果是国家级就还不止这个数,应该达到是正处级副厅级以上待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1-28 6:56:43编辑过]

先生不必当真,我做裁判员(长)从来没有讨价还价的习惯,多少都是随人家给。

你的建议很好,只是要征求我们俩的后台老板同意。如果先生赞助就皆大欢喜了。


4楼
未来战士 发表于:2012/11/28 7:21:00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5楼
无界游客 发表于:2012/11/28 7:41:00
以下是引用闲庭信步言无忌在2012-11-28 7:12:00的发言:

先生不必当真,我做裁判员(长)从来没有讨价还价的习惯,多少都是随人家给。

你的建议很好,只是要征求我们俩的后台老板同意。如果先生赞助就皆大欢喜了。


你的说话是真是假大家可以去浏览你的主题“时也、命也、运也”

 

你们这种属于私人恩怨,不属象棋公益活动,我不会涉入其中,更加不会去赞助

 

但有建议提供,你们之间也无须征求后台老板意见,江湖恩怨就用江湖办法来解决,如果你们双方愿意比赛输赢拿一只手指为代价,切割过程直播发送到广网,我愿意发起竞猜主题,奖金1万元送出为止,必受到各界人士关注,你们也算推动象棋发展的另一种方式表现。


6楼
闲庭信步言无忌 发表于:2012/11/28 7:50:00
以下是引用无界游客在2012-11-28 7:41:00的发言:

你的说话是真是假大家可以去浏览你的主题“时也、命也、运也”

 

你们这种属于私人恩怨,不属象棋公益活动,我不会涉入其中,更加不会去赞助

 

但有建议提供,你们之间也无须征求后台老板意见,江湖恩怨就用江湖办法来解决,如果你们双方愿意比赛输赢拿一只手指为代价,切割过程直播发送到广网,我愿意发起竞猜主题,奖金1万元送出为止,必受到各界人士关注,你们也算推动象棋发展的另一种方式表现。


 哈!不至于“以一只手指为代价”吧?这个建议太血腥了!如果另一位先生建议以头颅为代价怎么办?怕怕!赶快下线去饮茶。

7楼
阿里巴巴2 发表于:2012/11/28 8:18:00
用户已锁定!
8楼
马小炮 发表于:2012/11/28 8:41:00
以下是引用闲庭信步言无忌在2012-11-28 5:20:00的发言:


 

对<!--?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于唐先生的挑战,我坚决应战,无论输赢在所不惜。<!--?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但是,我刚才看到这个帖子却是气愤难平。先生不顾事实,凭空捏造。

1.    我长期打压先生不知从何说起?事实上,多年来我当裁判长,经常请唐先生做裁判员,只是2009年广州市运会一次没有请他就怀恨在心,多次在棋友面前咒我还不死。现在他把话反过来说。

2.    诬蔑我拿他老爸说事更是无中生有,我一向非常尊重唐老前辈。今年正月,我和朋友吃饭,刚好见到唐立新先生。我主动上前打招呼,并拿出一百块钱给他转交唐老先生,祝愿老先生身体健康。我还语重心长地说:“你要好好侍奉老人家,希望老人家健康长寿”。

 

我现在提出:我们两人的事非恩怨不要再在网上说,约个时间,邀请中间人三口六面讲清楚,是谁错谁道歉,是误会消除。




9楼
梦想棋手 发表于:2012/11/28 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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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南安 发表于:2012/11/28 9:12:00
 斩手指倒是不必,钻龙门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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