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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棋,广东象棋网,象棋棋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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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冤死的被告两兄弟

1楼
一剑西来 发表于:2012/12/14 9:19:00

有个“24K”发了一个贴,打了个比喻。好,很好。

以下是引用24k在2012-12-13 19:52:00的发言:
一法学博士,在法庭旁听,对法官的调查手段方法有异议,大声对法官提醒指出该如何如何?法官大声叫法警赶博士出庭,事后证明,法官所做的和博士说的一模一样。后博士被与扰乱法庭之名拘留几天。众人笑博士书呆子。放出来后博士不服:如果不是我说了、法官会乱来?问导师教授:在法庭上你是谁?旁听者,再有理也轮不到你说!怎么读书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2-13 19:57:10编辑过]

 

只是他不是现场者,不知道整件事的过程。现在我还原这事:

 

     原告在庭上大声叫“法官过来”,然后兴奋地指控被告有违反一条由法官制定的、本就荒谬的法律的行为,要求法官判处被告死刑。

     被告根本不知有此荒谬法律,而且原告也有比自己更早更多的违反这条法律的行为,一时愕然,无声以答。但旁听法庭的一伙人也觉得奇怪,纷纷哗然。

     原告由于是某大财团手下,法官常得益于这财团老板恩惠,一直奉迎巴结。一听原告的话,马上走到被告面前,指着被告大声责问:“你是否有违反本法官制定的行为?!”

     被告为人内向老实,本来就愕然于自己是如何犯法的,再加上被法官如此凶巴巴的责问,还是无言以对。

     法官就说:“那就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说完,就要进行处决了。

     此时,作为旁听者的被告兄弟法学博士,发现法官执法程序有错,明显直接跳越过“取证核实”这个重要程序,当然要为自己兄弟答辩,也大声的说:“要判处死刑,也得核查清楚被告是否真有违犯法律的行为才是啊!”

     法官向来高高在上不可一世,这让他顿感自己“官威”被侵犯,而且不能迅速地在某大财团面前邀功讨好,恼羞成怒,更大声的喝法学博士:“此处是我作主,你扰乱法庭秩序,马上离庭!”

     法学博士出于自身修养和尊重政府,一言不发离庭而去。

     诸位请注意,整个过程中,出现了四次的“大声”情况:先是原告大叫法官过来;二是法官大声责问被告;三是法学博士大声指责法官执法程序错误;四是法官大声驱赶法学博士离庭。

     法学博士离庭后,法官却按照法学博士所说的,进行了取证核实,的确发现被告是有违法行为,便判处被告死刑,并给予立即执行。原告获利而去。

     然后法官走出法庭外,对着法学博士与其他群众大声宣布:“被告确有违法行为,已经处决。”以证实自己的初判是正确的。

     但是,法学博士的指责如果是错的,为何法官在他离庭后却按他提出的执法程序而去做的?那么,法学博士唯一的错就是在四次“大声”的情况中仅占了一次而已。而这次“大声”却恰恰是对住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法官说的。然而,法学博士的“大声”,是发生在前两次“大声”之后,是发生在法官违反执法程序、对自己的兄弟要马上判处死刑的情况下的。如果法官在执法时能遵循程序,法学博士能有话说么?但是,大家别忘记一点,万一法官遵循程序去做,查到被告是无罪的,则原告因诬告反要被判死刑,这样法官能讨好财团老板,能邀得一功么?--这才是法官内心最真实的阴暗面了。

     事后,舆论纷纷,法学博士也通过传媒指责法官执法程序的错误和行为粗暴。法官被逼无奈,只好作了文过饰非避重就轻的所谓认错和自我检讨,但认错的时候,总是说法学博士也有严重错误,才导致他犯错。法官只承认自己粗暴驱法学博士离场,却对自己制定一条荒谬的法律和执法时超越程序的错误一字不提,更没有深刻的检讨自己是出于讨好财团老板的阴暗目的而犯的错。

     几年后,法官再一次因自己的作恶而陷入舆论批评中,法学博士也重提当年一事。法官却说:“当年我已经认错,而被告两兄弟也承认了错误和作出检讨”。而法学博士从来没有进行过认错和检讨,被告在那事件中未与任何人发生冲突而默默被处决了,属受害者,更谈不上需要认错和检讨,证明法官捏造了事实。

2楼
后山客 发表于:2012/12/14 9:30:00
一剑西来兄弟,24K即使在场,他也会颠倒黑白的,他就是一心巴结老黄,只要能讨老黄欢心,管他事实如何。另外,你这篇故事,以24K的智商,肯定看不懂。
3楼
小吅飞刃 发表于:2012/12/14 11:37:00
用户已锁定!
4楼
llll 发表于:2012/12/14 12:05:00
支持楼主位自己正名。
5楼
24k 发表于:2012/12/14 12:58:00

一剑西来、你好!既然你再提起,我就再解释一次,对于你被赶出场和所谓的赢棋判负,黄裁判长都是依据规程、规则作出的正确判罚,都经得起考验,没有任何异议。如果你认为不对,作为领队你应该指出黄违反了那一条、哪一款进行申诉或反驳。你不是吸取教训,而是象小混混一样凭空想象、横加指责。这样做、只是自取其辱,给东莞队抹黑,我为东莞队有你这样的会长、领队感到脸红。

作为有经验的老裁判长,不需要你教他提醒他如何取证、判罚。如果他敢不经过取证、核实作出判罚。他也不用出来做裁判了,直接下岗。至于说他的取证过程、方法和你提醒的一样。只能说是巧合或英雄所见略同或你水平高。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依据你单方面说的情况判断,黄裁判长唯一有瑕疵就是可能比较大声(有点不礼貌)把你赶出场,但也是你大声指责下的反应,情有可原。要道歉的是你!

再有:你说:你不提醒、可能他不取证。为了讨好谁、、、等等,这些都是你凭空、主观臆测出来的,作为有身份的你更不应该凭这些去指责黄。这是小混混、泼妇的行为。望你三思!

当然在网上一片倒黄声中,你的指责会得到一些倒黄派或没有裁判、领队知识的人一片认同。不奇怪!

以我20多年全国、省、行业赛的裁判、教练、领队经验看,如果把你的解释放在省一级比赛的裁判、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上,或给“huhu2003、小丽、钱新宇、阳江陈球”这些有经验的裁判、教练看。或许会对你不利、甚至为东莞队、东莞人抹黑。不多说了,

其他网友骂人的贴就不再回复拉!谢谢!

 

6楼
丁页 发表于:2012/12/14 13:12:00
法律程序如此复杂,谁是谁非一时难辨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7楼
大棗归舟 发表于:2012/12/14 13:35:00
用户已锁定!
8楼
llll 发表于:2012/12/14 13:52:00
以下是引用24k在2012-12-14 12:58:00的发言:

一剑西来、你好!既然你再提起,我就再解释一次,对于你被赶出场和所谓的赢棋判负,黄裁判长都是依据规程、规则作出的正确判罚,都经得起考验,没有任何异议。如果你认为不对,作为领队你应该指出黄违反了那一条、哪一款进行申诉或反驳。你不是吸取教训,而是象小混混一样凭空想象、横加指责。这样做、只是自取其辱,给东莞队抹黑,我为东莞队有你这样的会长、领队感到脸红。

作为有经验的老裁判长,不需要你教他提醒他如何取证、判罚。如果他敢不经过取证、核实作出判罚。他也不用出来做裁判了,直接下岗。至于说他的取证过程、方法和你提醒的一样。只能说是巧合或英雄所见略同或你水平高。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依据你单方面说的情况判断,黄裁判长唯一有瑕疵就是可能比较大声(有点不礼貌)把你赶出场,但也是你大声指责下的反应,情有可原。要道歉的是你!

再有:你说:你不提醒、可能他不取证。为了讨好谁、、、等等,这些都是你凭空、主观臆测出来的,作为有身份的你更不应该凭这些去指责黄。这是小混混、泼妇的行为。望你三思!

当然在网上一片倒黄声中,你的指责会得到一些倒黄派或没有裁判、领队知识的人一片认同。不奇怪!

以我20多年全国、省、行业赛的裁判、教练、领队经验看,如果把你的解释放在省一级比赛的裁判、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上,或给“huhu2003、小丽、钱新宇、阳江陈球”这些有经验的裁判、教练看。或许会对你不利、甚至为东莞队、东莞人抹黑。不多说了,

其他网友骂人的贴就不再回复拉!谢谢!

 


你在场?你是当事人?如果不是,你们你凭什么信口雌黄主观臆断判老黄正确?

 

你还有点逻辑吗你,最真实如你所说;你智商无底线底下。

9楼
后山客 发表于:2012/12/14 14:14:00
以下是引用llll在2012-12-14 13:52:00的发言:


你在场?你是当事人?如果不是,你们你凭什么信口雌黄主观臆断判老黄正确?

 

你还有点逻辑吗你,最真实如你所说;你智商无底线底下。


由24K贴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智商无下限。
10楼
大棗归舟 发表于:2012/12/14 14:20:00
用户已锁定!
共55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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