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舒城县中小学生第二届迎春象棋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3-06 15:01:30 来源:舒城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舒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举办舒城县中小学生第二届迎春象棋赛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了丰富我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普及学校棋类运动项目的开展,给各校广大棋类爱好者提供切磋技艺和增进友谊的平台,也为培养优秀棋手参加高一级比赛作准备,经研究决定举办舒城县中小学生第二届迎春象棋比赛。 一、主办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舒城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二、参赛办法: 本次比赛设初中组和小学组(1—3年级为低年级组、4—6年级为高年级组)两个组别。各中心校接通知后迅速落实参赛选手(为维护象棋运动的普及,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选拔赛),每组报两名选手参赛(其中,初中组报两名选手,小学组低、高年级各报一名,男女不限,须在校学生)。每单位报领队、教练各一名。城区小学由城关中心校负责通知。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3年3月30日至3月31日(星期六、星期天) 比赛地点:舒城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四、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棋类协会最新审定的《棋类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阶段,采用淘汰赛制。 五、仲裁方法: 本次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各参赛单位如对选手资格、裁判员判罚有异议,在比赛后 20 分钟以内,填写竞赛仲裁申诉表,等侯调查结果。裁判员必须依据行棋规则(附后)判罚。 六、参赛要求: 1 、服装整洁,仪表大方,不得出现有碍观瞻和失态的举动; 2 、对局时禁止随意离座或与任何人交谈及参考任何资料,禁止用棋具或纸笔等物对局势做分析研究; 3 、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对方,分散对方注意力,禁止一切妨碍比赛正常进行的言行; 4 、对局进行时如有问题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当时不能及时处理,赛后研究,经仲裁审核,可更改比分; 5 、遵守比赛纪律,不得相约让分或议和; 6 、对违反条款的棋手,根据情节轻重,判其犯规,直至予以警告、判负、除名等处分。 七、奖励办法: 每组比赛取前8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教师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八、报名时间: 各学校须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比赛报名表报舒城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电子邮箱(schdzx@126.com),逾期视作放弃。 九、其他: 1、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由各校自理。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 联系电话:0564—8568906 13605645092 附件: 1、舒城县中小学生第二届迎春象棋比赛报名表一份 2、行棋规则
舒城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3年3月1日
行 棋 规 则
1、一着走了之后,不得再予以更改,落子生根,以手离开棋子为准。 2 、触摸自己方的哪个棋子就应走哪个棋子,除非所触摸的那个棋子,按行棋规定不能走,可以另走别的棋子。 3 、触摸对方的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只有当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吃掉时,才可以另行走子。 4 、先触摸自己的棋子,后又触摸对方的棋子,处理顺序如下: 前者必须吃掉后者,无法吃掉时,必须走动前者;前者无法走时,必须用别的子吃掉后者,别的棋子也无法吃掉后者,另走子,记技术犯规 1 次。 5、不按标准棋规走棋子,记技术犯规 1 次。 6、一局内技术犯规 3 次者判负分,一场比赛犯规 7 次者所有比赛均判负。 7、在规定时间内未走满步数者判负。 8、长将,长杀,长捉,一将一杀,一将一捉,一杀一捉等诸多循环重复的攻击手段,统称为“禁止着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