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三届市直机关中国象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宁市体育局
南宁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南宁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南宁市象棋协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7月30日-31日在南宁市手球基地会议室举行。
三、参加单位:
市直机关各单位工会。
四、竞赛项目:
团体赛、个人赛。
五、运动员资格:
市直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不
满3人的队只计算个人成绩。
(二)报名办法:请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表,单位报名盖章,于7月26日前
送南宁市象棋协会(地址桃源路62号南宁市体育场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
2191395。联系人:黄雄,QQ邮箱1812967465@qq.com>
(三)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日期及地点:2013年7月26日下午15:30在南宁市
体育场会议室举行,请参加比赛的队伍派领队及教练参加,会议重要,不再另
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按报名情况定轮数。
(三)比赛用时:使用计时钟,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超时
判负,不用记谱。
(四)比赛细则另定。
八、决定名次办法:
团体名次以每队3人名次分总和区分,少者列前,如名次分相等,则以最高名
次分、犯规区分;个人名次按积分、对手分,累进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
区分。
九、奖励名次与办法:
●组织奖:全程参赛的团体队伍每队奖励200元
●团体赛:奖金、牌匾、证书:奖前6名
第一名:600元; 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50元;
第四名:400元; 第五名:350元;第六名:300元;
●个人赛:奖励证书 、纪念品:奖前10名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裁
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凡在比赛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已经决出名次的取
消该队(人)全部比赛成绩,不予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凡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争议,请务必在该轮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
组委会提出申诉,同时提供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其它:
各参赛队伍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四、活动日程表
日 期 时 间 活 动 内 容 地 点
7月26日
星期五 下午15:30 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体育场会议室
7月29日
星期一 上午09:00 裁判员报到学习 体育场会议室
下午15:30 裁判员布置赛场 手球基地会议室
7月30日 上下午 比 赛 手球基地会议室
星期二
7月31日
星期三 上午 比 赛、 颁 奖 手球基地会议室
比赛时间:上午比赛时间08:30—12:00
下午比赛时间15:0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