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人和滨江棋艺社合作,举办了“兵仙杯”象棋赛(祥见http://www.gdchess.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97738)。本比赛,本人仍然采用了胜1分、和0.5分、负0分的积分规则。然而在破同分办法中,本人优先考虑的不是对手分,也不是累进分,而是“后手和棋数-先手和棋数”。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在破同分时,我会优先比较一个从未见过的东西。其实,大家可以对比一下3210赛制(广州市甲组联赛采用过N次这种赛制)。3210赛制,先手和棋与后手和棋得分不一样,赤裸裸地区分先了后手和棋的不同“价值”。在3210赛制下,出现过6胜2和夺冠军、7胜1和却只得亚军的现象。本人觉得,后手和棋得分如果高达先手和棋的2倍,则过于激进,于是考虑过采用“1-0.51-0.49-0”赛制。然而,小数点位数太多的分数不美观,于是干脆在积分上不设差距,而在破同分时优先考虑先后手和棋情况——其实,跟“1-0.51-0.49-0”赛制性质等同。
既然设立了新赛制,自然会出现跟传统赛制不一样的赛果。本次比赛,冠军争夺战就非常有趣。当时,郭文锋4胜1和积4.5分领先(和棋那盘是先手和棋),曾庆新3胜2和(2盘先手和棋)积4分,刘鑫海和彭崭新则均以4胜1负积4分。如果郭文锋末轮取胜,自然冠军无悬念。但如果郭文锋不胜,会怎么样呢?
假如郭文锋战和了曾庆新,那么郭文锋则以4胜2和积5分。然后如果刘鑫海也战胜对手,则刘鑫海以5胜1负也积5分。双方同分比较先后手和棋情况,郭文锋是0后手和,2先手和,“后手和棋-先手和棋”值为-2;刘鑫海无和局,“后手和棋-先手和棋”值为0,于是刘鑫海将压过郭文锋夺冠。
如果刘鑫海这么夺了冠,郭文锋就显得太“冤”了点。首先,作为“亚军”的郭文锋,未有机会与“冠军”刘鑫海对战;其次,刘鑫海第一轮就输了棋,后面几轮对手都(相对来说)没那么猛;相反,郭文锋是先后战胜了黄嘉亮、贺敏飞等猛将,战平了区智佳和曾庆新两名强手——如此战绩,竟然只拿亚军!那么,难道第一轮输棋会更有利?可见,赛制其实是有点问题。但是,问题的关键并非“后手和棋-先手和棋”这一破同分规则,而是轮次安排太少(这里有时间关系)。30人的比赛,我只排了6轮,相对来说显得少了点。假如是7轮的比赛,那么即使郭文锋与曾庆新战平,而刘鑫海又取胜,最后一轮刘鑫海也必然要对阵郭文锋。郭文锋如果有夺冠实力,战胜刘鑫海之后还是会夺冠;假如郭文锋最后与刘鑫海也战平,那么郭文锋还是会排在刘鑫海前面——但这时谁夺冠就很难说了,因为6轮4分半的也很多。
有人提出过问题:“为什么后手取胜的不优惠呢?”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假如双方均不出错,最后就是和棋;你能取胜,那是因为对手出错,而你抓住了。取胜与否,取决于你是否能抓住对手的错漏(假如对方真给了你机会),与你拿红还是拿黑关系反而不大。我们之所以看见执黑赢棋的情况较少,那是因为执红一方不容易犯致命错误(由于有先行之利垫着,所以即使对局中走出缓着,也未必足以致命,从数学的角度来看这些“缓着”还不算什么“错”棋)。这里我还想提出一点的是,我并不同意“由于先手和棋与后手和棋概率一样,所以先手和棋与后手和棋难度一样”这种观点。概率一样,不能等同于难度一样。否则,先手输棋的概率还跟后手赢棋概率一样,那我们能否可以说,先手输棋的难度与后手赢棋难度一样呢?
我的“新”破同分规则,优劣暂时难以绝对定论。目前最大的缺点就是,编排软件普遍不支持我的破同分办法,要细细排出名次得需要一定的人工工作量。所以本次比赛,本人也只对4分以上的细细区分了名次(因为只有4分以上才有机会拿奖),其它的我都没去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