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全国个人赛没有番棋,也没有决赛。100多个人下完11盘棋之后马上就可以知道谁是冠军。一般前面都是强弱对碰,后面是强强对碰。前几轮如果赢了,后面全部和棋或者输掉一盘也可能拿到冠军。
目前,全国个人赛采取的是累进分。累进分就是先赢先得益,可是先赢的含金量比后赢的如何?特别是对于争冠组而言,后面赢棋含金量更加高!大家都知道中国象棋和棋太多,高水平棋手之间更容易和棋,特别是全国个人赛,越到后面轮次,赢棋的含金量越高。但累进分却是先赢棋就越有利,后面赢了再厉害棋手也不如前面赢一个中下游的棋手。这样的计分是否科学呢?
累退分:即每次累分从后面往前加,如王天一第1,2,3轮胜负得分为:2,2,1,个人积分5,累退分从后面加1+3+5=8,而累进分则是从前面加2+4+5=11.差别非常大。谁都明白越到后面积分靠前的选手越厉害,后面赢的棋越有含金量,所以鄙人认为全国个人赛采取累退分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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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以为有理有据很有道理!不过叫累退分似乎不够科学。从实际操作来说可以叫反向累进分。
现在也不都是靠累进分区分名次了,是累进分和对手分相结合来区分名次。
在下以为,此项建议如能实行,那么高手间的争夺会更激烈!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和棋,可以着有关人士向上反映反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9-30 21:55:11编辑过]
大分相同的情况下,先赢后和的累进分比先和后赢的高,这与对手分有类似的道理:先赢的必在前面的台次,其对手较强;后赢的必在后面的台次,其对手较弱。因此,相同大分的情况下,比较累进分有它的合理性。
累进分是否科学按下不表,但累进分至少比楼主所言的所谓累退分科学得多。类似累退分的理论其实早前已有河南张东升棋友提出来,后来争论的结果不是连他承认这个提法有缺陷吗?还是举个简单的例子A棋手先胜三局然后再负三局,B棋手先负三局再胜三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A碰到的对手明显强于B。但是用楼主的所谓累退分正好南辕北辙,得出B对手更强相反的结论
棋协做得好,实事求是分甲乙组还中象本来面目,这是一次进步!
要加大改革力度减少消极和棋,可把甲组降级人数提到三分之一,“年年混”的人没那庅潇洒了,乙组新秀有奔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