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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原创]2016年惠安县五峰“瑞芳杯”中小学生中国象棋比赛规程(崇武五峰国家象棋大师馆)

1楼
zchworld123 发表于:2016/9/6 19:07:00
2016年惠安县五峰“瑞芳杯”中小学生中国象棋比赛规程(崇武五峰国家象棋大师馆)
 一、主办单位:惠安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惠安崇武镇五峰村委会 
三、比赛时间:2016年10月上旬
 四、比赛地点:崇武镇五峰村国家象棋大师馆(村委会四楼)
 五、比赛办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六、参赛人数:各组别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男不少于2人、女不少于1人。
 七、比赛分组及项目 1.少年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2.少年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3.少年丙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4.儿童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5.儿童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混合个人 
八、录取名次 
1.团体:男、女队分别录取前六名。计分方法:各组取男子2人和女子1人最好名次之和分别计算,分数少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按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未报满各组别规定的人数,不予计算团体总分。 
2.个人: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九人按减一办法录取,不足三人该组别不进行比赛。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6名。 
九、奖励金额:
 1.男子少年甲组: 第一名1500元 第二名800元 第三名 500 元 第四名 300元 第五名 200 元 第六至八名各100元;
 2.男子少年乙组: 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 400 元 第四名 200元 第五至八名各100元; 
3.男子少年丙组: 第一名500元 第二名400元 第三名 300 元 第四名 200元 第五至八名各100元; 
4.男子儿童甲组: 第一名400元 第二名300元 第三名 200 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5.女子少年甲组: 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 400 元 第四名 300元 第五名 200 元 第六至八名各100元; 
6.女子少年乙组: 第一名500元 第二名400元 第三名 300 元 第四名 200元 第五至八名各100元;
 7.女子少年丙组: 第一名400元 第二名300元 第三名 200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8.女子儿童甲组:第一名300元 第二名200元 第三名 200 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9.男女儿童乙组混合: 第一名300元 第二名200元 第三名 200 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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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zchworld123 发表于:2016/9/6 19:08:00

2016年惠安县五峰“瑞芳杯”中小学生中国象棋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惠安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惠安崇武镇五峰村委会

三、比赛时间:2016年10月上旬

四、比赛地点:崇武镇五峰村国家象棋大师馆(村委会四楼)

五、比赛办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六、参赛人数:各组别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男不少于2人、女不少于1人。

七、比赛分组及项目

1.少年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2.少年乙组( 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3.少年丙组( 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4.儿童甲组(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5.儿童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混合个人

八、录取名次

1.团体:男、女队分别录取前六名。计分方法:各组取男子2人和女子1人最好名次之和分别计算,分数少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按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未报满各组别规定的人数,不予计算团体总分。

2.个人: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九人按减一办法录取,不足三人该组别不进行比赛。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6名。

九、奖励金额:

1.男子少年甲组:

第一名1500元  第二名800元  第三名 500 元  第四名 300元  第五名 200 元  第六至八名各100元;

2.男子少年乙组:

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 400 元  第四名 200元  第五至八名各100元;

3.男子少年丙组:

第一名500元  第二名400元  第三名 300 元  第四名 200元 第五至八名各100元;

4.男子儿童甲组:

第一名400元  第二名300元  第三名 200 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5.女子少年甲组:

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 400 元  第四名 300元  第五名 200 元  第六至八名各100元;

6.女子少年乙组:

第一名500元  第二名400元  第三名 300 元  第四名 200元  第五至八名各100元;

7.女子少年丙组:

第一名400元  第二名300元  第三名 200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8.女子儿童甲组:第一名300元  第二名200元  第三名 200 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9.男女儿童乙组混合:

第一名300元  第二名200元  第三名 200 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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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李XG 发表于:2016/9/7 6:04:00

关注2016年惠安县“瑞芳杯”中小学生中国象棋比赛

4楼
zchworld123 发表于:2016/9/7 19:54:00

2016年惠安县五峰“瑞芳杯”中小学生中国象棋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惠安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惠安崇武镇五峰村委会

三、比赛时间:2016年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崇武镇五峰村国家象棋大师馆(村委会四楼)

五、比赛办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六、参赛人数:各组别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男不少于2人、女不少于1人。

七、比赛分组及项目

1.少年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2.少年乙组( 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3.少年丙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4.儿童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5.儿童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混合个人

八、录取名次

1.团体:男、女队分别录取前六名。计分方法:各组取男子2人和女子1人最好名次之和分别计算,分数少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按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未报满各组别规定的人数,不予计算团体总分。

2.个人: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九人按减一办法录取,不足三人该组别不进行比赛。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6名。

九、奖励金额:

1.男子少年甲组:

第一名1500元  第二名800元  第三名 500 元  第四名 300元  第五名 200 元  第六至八名各100元;

2.男子少年乙组:

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 400 元  第四名 200元  第五至八名各100元;

3.男子少年丙组:

第一名500元  第二名400元  第三名 300 元  第四名 200元 第五至八名各100元;

4.男子儿童甲组:

第一名400元  第二名300元  第三名 200 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5.女子少年甲组:

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 400 元  第四名 300元  第五名 200 元  第六至八名各100元;

6.女子少年乙组:

第一名500元  第二名400元  第三名 300 元  第四名 200元  第五至八名各100元;

7.女子少年丙组:

第一名400元  第二名300元  第三名 200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8.女子儿童甲组:第一名300元  第二名200元  第三名 200 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9.男女儿童乙组混合:

第一名300元  第二名200元  第三名 200 元  第四名至八名各100元;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4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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