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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深港澳台中国象棋共融交流赛规程

2026-09-09

深港澳台中国象棋共融交流赛规程

一、比赛宗旨

推广中国象棋文化,促进深圳、香港、澳门、台北棋界交流;落实伤健共融理念,搭建健全棋手与残障棋手平等对弈平台,以棋会友、互相尊重、公平竞赛。

二、赛事基本信息

报到日期:2026年9月11日
比赛日期:2026年9月12日—13日(星期六、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海外联谊会、深圳市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协办单位:深圳市象棋协会、台北市象棋协会、澳门揭棋协会、周世杰棋院有限公司、龙园智力运动训中心

比赛地点:龙园智力运动训中心(中国国际象棋国家队深圳龙岗训基地)

三、参赛办法
1、参赛区域与队伍编制
深圳、香港、澳门、台北每地区各派一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配置不少于12名参赛棋手,建议每队包含不少于2名残疾棋手(包含视障、肢体、听障棋手);每个参赛机构设立一名领队及一名联络人。领队、联络人由各选派机构指定,可不从参赛棋手中产生。全赛事残疾棋手参赛总人数力争达到8人。考虑实际报名情况,澳门代表队如客观条件限制,可全部派遣健全棋手参赛,不作强制要求。
补充说明:领队不参与棋局对弈,不具备棋手参赛资格,如领队需要上场比赛,必须纳入参赛棋手名额内;联络人主要负责本队前期报名对接、信息传递等沟通工作,无参赛及场上申诉权。

(2)领队工作职责:

负责本队人员报到、信息核对、行程沟通;
赛场内代表本队向裁判长提出申诉与情况反映;
传达组委会各项通知,管理本队赛场纪律。

2、参赛资格
(1)本次赛事为两岸四地友谊交流赛,以业余棋手棋艺交流为主。持有特级大师、国家大师、棋协大师及同等职业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棋手不得参赛。残疾棋手不受本条技术等级限制。
(2)各地区按照分配名额组队参赛,参赛棋手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人员、尊重参赛对手;报名时须如实申报个人技术等级。
(3)残疾棋手报名时,须提交残疾人证明材料供组委会备案核实;只有完成备案的残疾棋手方可参与共融组奖项评选。
(4)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适应象棋比赛强度。参赛者自行评估身体状况,赛事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由参赛方自行负责,建议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如隐瞒技术等级报名参赛,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该棋手全部参赛资格与成绩。

四、赛制与竞赛规则

赛制采用7轮瑞士积分编排制,32名棋手全部混编统一对弈,不区分常规队、单独组别。

执行规则采用亚洲象棋联合会象棋比赛规例(亚洲规则)。本规程有特别条款优先执行本规程。

计分方式:胜局积2分,和局各积1分,负局0分;弃权判负,记0分。

时限规定:① 健全棋手、肢障、听障棋手:局时2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② 视障棋手:局时25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时限耗尽未能完成走棋者判负。

伤健对弈特别条款:视障棋手及其对手对局时,需要进行报棋;棋手如无法自行报棋,可请现场裁判负责准确报棋,对局以裁判报棋内容为准。裁判完成报棋之后方可启动棋钟计时。报棋所报出的走子即视为正式行棋;若报出为无法执行的无效招法,记该方犯规一次。赛事配置专职报棋谱工作人员,负责视障棋手相关台次的走棋报读、棋谱记录工作。报棋谱人员仅可客观准确报出双方走子,不得通过报棋暗示棋局优劣、提示走法;任何棋手不得要求报棋谱人员给予棋局建议,任何棋手不得通过裁判暗示棋局优劣、提示走法。

自然限招规则:对局无吃子记录达40回合,局面仍未分出胜负,裁判可直接判为和棋。吃子将重置自然限招计数。

排名规则:

(1)个人总排名(发放个人奖金):依7轮个人总分高低排序;同分依次比较对手积分、胜局数、直接对赛成绩。
(2)团体排名(只颁发奖状,无奖金):取该队参赛棋手个人积分前三名,加上本队残障棋手积分第一名,此四名棋手积分相加作为团队总分,总分高者名次列前;若本队无残障棋手,则取队内积分第四名棋手积分替代,以此体现伤健共融精神。
(3)共融组(残疾棋手专属奖金):只统计所有残疾棋手个人成绩单独排名。

五、赛程安排
9月12日(第一天):上午2轮(第1、2轮),下午连续3轮(第3、4、5轮)
9月13日(第二天):上午2轮(第6、7轮),下午举行闭幕颁奖。

具体时间表:

9月11日:全天参赛队伍报到(地点:龙园智力运动训练中心)

9月12日:

8:30 开幕仪式
9:00-10:30 第一轮
10:40-12:10 第二轮
13:30-15:00 第三轮
15:10-16:40 第四轮
16:50-18:20 第五轮

9月13日:

8:30-10:00 第六轮
10:10-11:40 第七轮
12:00-12:30 闭幕仪式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总排名奖项设置

名次 奖励 组别
第1名 奖杯+证书+6000元 个人组
第2名 奖杯+证书+5000元 个人组
第3名 奖杯+证书+4000元 个人组
第4名 奖牌+证书+3000元 个人组
第5名 奖牌+证书+2000元 个人组
第6名 奖牌+证书+1000元 个人组
第7名 奖牌+证书+900元 个人组
第8名 奖牌+证书+800元 个人组
第9名 奖牌+证书+700元 个人组
第10名 奖牌+证书+600元 个人组
第11—16名 奖牌+证书+500元 个人组

(二)共融组排名奖项设置

名次 奖励 组别
第1名 奖杯+证书+1500元 共融组
第2名 奖杯+证书+1200元 共融组
第3名 奖杯+证书+1000元 共融组
第4名 奖牌+证书+800元 共融组
第5名 奖牌+证书+500元 共融组

(三)团体奖:只颁发团体奖状,不设奖金,由该队积分前三名加残障棋手积分第一名共四人的总成绩来评,体现共融精神。

注:同一棋手可同时获得“个人总名次奖”与“共融残疾棋手奖”,两项奖金兼得。

七、赛场纪律

开赛鸣钟后迟到15分钟未能到场,本轮按弃权处理。

赛场禁止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

发生争议应由领队向裁判长申诉,棋手不得与对手争执。

禁止任何形式作弊,违者取消全部成绩。

八、其他事宜

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如有补充安排,组委会另行发出补充通告。

Tags:交流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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