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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2万 贵州省威宁自治县“高原明珠草海杯”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2026-08-21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象棋运动在基层广泛开展,促进象棋爱好者交流,提高威宁自治县象棋运动水平,充分展示威宁自治县优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民族文化和良好的体育发展环境,威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威宁自治县象棋协会决定举办贵州省威宁自治县“高原明珠草海杯”象棋公开赛。

一、赛事名称

贵州省威宁自治县“高原明珠草海杯”象棋公开赛。

二、赛事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26 年 10 月 3 日至 10 月 4 日。

(二)报到时间

2026 年 10 月 2 日 14:00 至 10 月 3 日 08:40。


(三)比赛地点

威宁自治县第五小学。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贵州省象棋协会、毕节市象棋协会
主办单位:威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承办单位:威宁自治县象棋协会、威宁自治县第五小学

四、比赛项目及组别设置

(一)公开组

面向全国象棋爱好者开放报名,按照电脑积分编排制进行比赛。

(二)威宁自治县象棋协会会员组

面向具有威宁自治县象棋协会会员资格的参赛棋手进行评定。

(三)兼项领奖

威宁自治县象棋协会会员参加公开组比赛并取得相应名次的,可以同时参加会员组名次评定并重复领取相应奖励。

五、比赛规模及参赛对象

(一)比赛规模

本次赛事参赛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00 人,报满即止。

(二)公开组参赛对象

1.全国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2.年龄计算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即参赛人员须于 2008年 9 月 30 日及以前出生,且未满 65 周岁。

(三)身体条件

1.所有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象棋比赛的重大疾病,能够适应赛事赛程及比赛强度。
2.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审慎报名,自愿参赛并自行承担因自身健康原因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参赛资格

1.参赛棋手须如实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户籍所在地省、市、县等报名信息。
2.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参赛资格、冒名顶替或由他人代赛。经查实的,取消相关棋手参赛资格、比赛成绩及全部奖励,并视情节予以通报。

六、赛事组委会

组 长:李家委 刘代富

副组长:王兴涛 禄炳贵 宋 阳

成 员:王荣康 毛正鑫 王 勇 刘显智 唐 杰  陶永和 赵 伟 张老德 徐佳明 铁 领 韦应高  赵瑾雯 刘纯照 刘方军 刘 洪 刘代文 刘先让 贵宁虎 周训杰 金 鲜 

王正燕 王元勋

七、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竞赛规则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20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共进行 11 轮比赛。
3.每局比赛胜方得 2 分,负方得 0 分,和棋双方各得 1 分。4.比赛实行自然限着 40 回合。提出方将军着数不计入限着回合。

(二)名次判定

1.比赛名次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总积分、对手分、胜局数、犯规次数、后手局数、后手胜局数,如上述数据均相同,则比较上一轮比赛成绩,依次向前比较,直至区分出名次先后。公开组和威宁自治县象棋协会会员组分别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名次评定。

(三)行棋规定

1.执行“摸子走子、落子无悔”原则。
2.棋子以棋手的手离开棋子并完成落位为准。
3.对局中出现主动不应将、马踏田、将帅直接照面等违反行棋规定的行为,判违规方本局负。
4.比赛使用中国象棋标准棋具,由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或审定。

(四)比赛用时

1.每方基本用时 20 分钟。
2.每走一步加 5 秒。
3.棋手超时且未完成规定行棋的,判本局负。
4.具体计时方式及电子棋钟使用方法由裁判员在技术会议上统一说明。

(五)赛场秩序

1.每轮比赛正式开始后,赛场内选手手机铃声响起的,直接判本局负。
2.比赛期间,棋手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并按照裁判员要求放置。
3.赛场内严禁吸烟、喧哗、接打电话、使用电子设备查阅棋局或从事其他影响比赛秩序的行为。
4.棋手不得在比赛过程中接受他人提示、分析或帮助,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作弊。

(六)到场时限

1.每轮比赛正式开赛播报后,棋手应在 10 分钟内到场入座并参加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的,按本局弃权处理。

2.赛事累计弃权两轮的,组委会不再对其进行后续轮次编排,并自动终止其本次赛事参赛资格。

八、赛事安全

(一)赛事组委会、承办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比赛场地、消防、用电、交通、食品卫生、人员疏散和医疗保障等工作。
(二)比赛场地应符合赛事组织要求,保持通风、照明、消防通道和应急出口畅通,确保棋手、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安全。
(三)赛事期间如遇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突发疾病、场地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赛时间、比赛地点、比赛轮次或赛事安排。
(四)如比赛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现场人员须服从组委会、裁判员、工作人员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五)所有参赛棋手须自行购买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范围应涵盖比赛期间突发疾病、交通意外、第三方伤害以及人身和财产损失等风险。

九、赛风赛纪

(一)参赛棋手须自觉遵守赛事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裁判员判罚和组委会安排,做到文明参赛、尊重对手、尊重裁判。
(二)严禁出现争吵、辱骂、作弊、故意拖延、干扰比赛秩序、损坏比赛器材及其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三)棋手对裁判判罚有异议的,应通过正常程序向裁判长或组委会反映,严禁现场争执、起哄、闹事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四)弄虚作假、伪造参赛资格、冒名顶替、由他人代赛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棋手,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成绩及全部奖励,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裁判员、编排员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赛事纪律,秉公执裁、履职尽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裁的财物及其他利益。
(六)对违反赛事纪律的棋手,组委会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判负、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取消奖励、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公开组

1.公开组录取前 50 名并给予奖励,前 10 名颁发奖励证书。

奖励标准如下:

第一名:20000 元;
第二名:10000 元;
第三名:6000 元;
第四名:4000 元;
第五名:3000 元;
第六名:2000 元;
第七名:1500 元;
第八名:1000 元;
第九至第十六名:每人 800 元;
第十七至第二十四名:每人 600 元;
第二十五至第三十二名:每人 400 元;
第三十三至第四十名:每人 200 元;
第四十一至第五十名:每人 100 元。

(二)威宁自治县象棋协会会员组

会员组录取前 16 名并给予奖励,前 10 名颁发奖励证书。

奖励标准如下:

第一名:2000 元;
第二名:1500 元;
第三名:1000 元;
第四名:800 元;
第五名:600 元;
第六名:500 元;
第七名:400 元;
第八名:300 元;
第九至第十二名:每人 200 元;

第十三至第十六名:每人 100 元。

(三)其他奖励

1.所有参赛棋手在比赛结束后均获赠威宁自治县特产荞茶。
2.公开组第五十名以后,凡最终名次尾数为 6 或 8 的棋手,另奖励威宁特产荞酥一盒。
3.公开组及会员组奖励不得重复计算同一组别内的同项奖励。威宁自治县象棋协会会员参加公开组获得名次的,可按本规程规定同时参加会员组评定并重复领奖。

4.本次赛事奖金总额为 72800 元。

十一、赛事日程安排

(一)报到

2026 年 10 月 2 日 14:00 至 10 月 3 日 08:40:

参赛棋手签到、核验报名信息并领取参赛牌。

(二)2026 年 10 月 3 日

09:10—09:50:赛事开幕式;
10:00—11:00:第一轮比赛;
11:10—12:10:第二轮比赛;
12:10—13:20:午餐;
13:30—14:30:第三轮比赛;
14:40—15:40:第四轮比赛;
15:50—16:50:第五轮比赛;
17:00—18:00:第六轮比赛。

(三)2026 年 10 月 4 日

08:30—09:30:第七轮比赛;
09:40—10:40:第八轮比赛;
10:50—11:50:第九轮比赛;
11:50—12:50:午餐;
13:00—14:00:第十轮比赛;
14:10—15:10:第十一轮比赛;
15:30:闭幕式及颁奖仪式。

如因比赛实际进程、场地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赛程,以赛事组委会现场通知为准。

十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27 日 18:00 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赛事总名额限 200 人,报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参赛棋手可通过报名联系人进行报名,报名以缴纳赛事报名费为准。

(三)报名信息

报名时须准确填报以下信息:

1.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2.户籍所在地省、市、县;
3.是否为威宁自治县象棋协会会员;
4.其他组委会要求提供的信息。

(四)报名联系方式

刘显智,联系电话:18768735833;

陶永和,联系电话:18300866110;

赵伟,联系电话:13985355777。

以上联系人微信同号。

(五)报名材料

参赛棋手报名时应按照组委会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家象棋大师及以上称号的人员,应提供相应资格证明。

十三、参赛费用及后勤保障

(一)报名费

1.参赛棋手报名费为 150 元/人。2.取得国家象棋大师及以上称号的人员免收报名费,并提供

比赛期间食宿。

(二)餐饮保障

1.组委会统一提供 2026 年 10 月 3 日、10 月 4 日午餐。

2.除组委会统一提供的餐饮外,参赛棋手其他餐饮费用自理。

(三)交通及住宿

1.参赛棋手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除组委会统一提供项目以外的其他费用原则上由本人承担。

2.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赛事场地周边住宿、交通等信息服务。

(四)退费说明

报名截止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赛、中途退赛或擅自离赛的,已缴纳的赛事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保险要求

1.所有参赛棋手必须自行购买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范围应涵盖参赛期间突发疾病、交通意外、第三方伤害、人身及财产损失等相关风险。

2.凡报名参赛人员,即视为自愿参加本次赛事并已知悉相关安全责任。未购买保险或赛事期间发生各类意外风险的,由参赛人员本人按照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信息公开及宣传推广

(一)赛事组委会及承办单位应及时发布赛事通知、报名信息、赛程安排、比赛成绩、获奖名单及赛事活动情况。
(二)赛事宣传应准确使用赛事全称,不得擅自修改、删减赛事名称。
(三)赛事宣传内容应积极健康,重点展示象棋文化、全民健身、棋手交流、赛事组织和威宁地方特色文化旅游资源。
(四)赛事期间,组委会可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及其他宣传渠道,对赛事进行图文、视频和直播报道。
(五)参赛人员报名参赛,即视为同意组委会在赛事宣传、新闻报道和赛事总结中合理使用其比赛影像、照片、姓名及比赛成绩等信息。

十五、其他

(一)赛事组委会应建立赛事组织、报名、竞赛、裁判、安全、宣传、财务和成绩等相关台账,确保赛事规范、有序开展。
(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赛事无法按照原计划举办的,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调整赛程、调整比赛地点、减少比赛轮次或终止赛事,并及时向参赛人员发布通知。
(三)赛事未尽事宜,由赛事组委会另行发布补充通知。补充通知与本规程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 2026 年威宁自治县“高原明珠草海杯”象棋公开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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